衡山縣能源生態局

衡山縣能源生態局前身是衡山縣農業局沼氣股,1978年離開農業局成立衡山縣農村能源辦公室,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是全省廣泛推廣套用“兩省灶”和農村戶用沼氣池較早的縣,其技術工藝水平和影響力在全省小有名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山縣能源生態局
  • 前身:衡山縣農業局沼氣股
  • 級別:副科級
  • 地址:開雲鎮解放南路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衡山縣能源生態局前身是衡山縣農業局沼氣股,1978年離開農業局成立衡山縣農村能源辦公室,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是全省廣泛推廣套用“兩省灶”和農村戶用沼氣池較早的縣,其技術工藝水平和影響力在全省小有名氣。1996年被列為“九·五”全國農村能源綜合建設百強縣,1996年8月縣委決定將農村能源辦升格為正科級機構。2005年和2006年分別被農業部和國家發改委批准為全國農村沼氣國債項目縣,隨著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湖南省農村可再生能源條例》的頒布實施,2006年9月縣委決定將衡山縣農村能源辦公室更名為衡山縣能源生態局,2008年4月成立中共衡山縣能源生態局黨組。

機構設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湖南省農村可再生能源條例》和山編通字[2002]66號檔案規定,我局是主管全縣農村能源工作的縣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業務股;下設自收自支性質的“衡山縣農村能源服務站”。機關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現實有人員11人,其中在職9人,崗位設局長、黨組書記1名,副局長、黨組成員2名,紀檢組長、黨組成員1名,股室站負責人3人,辦事員1人,臨時契約工1人。

主要職責

衡山縣能源生態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湖南省農村可再生能源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開展資源調查,組織編制、實施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
3、組織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科學技術開發、新技術引進、推廣;
4、負責對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管理;
5、會同有關部門執行農村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品標準,協同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質量監督和市場監管;
6、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開雲鎮解放南路
衡山縣能源生態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