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與平衡: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十年巡禮

衝突與平衡: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十年巡禮

《衝突與平衡: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十年巡禮》是2006年4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衝突與平衡: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十年巡禮
  • ISBN:7503662174
  • 頁數:425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年4月1日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目錄,總論部分,

內容簡介

科學技術的發展、知識經濟的興起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速,使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漸凸顯。1994年1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順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在全國首批成立了專門的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等智慧財產權案件較多的中級法院也相繼設立了專司智慧財產權審判的智慧財產權庭。至今,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已走過了十年的歷程。
十年來,廣東法院公正高效地審理了一大批智慧財產權案件。1994年到2004年,廣東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案件7302件。通過審理這些案件,特別是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廣東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在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捍衛法律的尊嚴和彰顯我國的法治形象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廣東法院受理的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也持續、大幅地上升,在全國法院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從1994年智慧財產權審判機構設立之初的146件;到2003年受理1024件,躍居全國第二;再到2004年受理2644件,占全國智慧財產權一審案件的28.4%,雄踞全國榜首;2005年又創2738件的新高。在案件增幅大、壓力大的情況下,廣東法院的智慧財產權審判法官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難,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
十年來,廣東法院的智慧財產權審判機構也得到了不斷的加強和長足的發展。全省21箇中級法院均有權受理和審理除專利案件外的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等5箇中院還享有一審專利案件管轄權;同時,在經過充分論證後,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3年和2005年先後指定廣州市東山區、天河區、白雲區,深圳市南山區、羅湖區、龍崗區,佛山市南海區、禪城區共8個基層法院受理部分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有權受理和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基層法院數量居全國之首。經過十年的建設,廣東法院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智慧財產權審判機構。
十年來,廣東法院還積極探索智慧財產權審判的體制創新和可持續發展。他們制定下發的《廣東省法院加強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三年規劃》為廣東智慧財產權審判的發展描繪了宏偉的藍圖,他們出台的《關於智慧財產權案件訴訟調解的指導意見》對於促進智慧財產權糾紛的案結事了和提高審判效率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目錄

序言
一、領導致辭及規範性檔案
領導致辭部分
呂伯參孥院長在全省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書面致詞(21304年5月27日)
蔣志培庭長在廣東省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2004年5月27日)
蔣志培庭長在全省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暨反不正當競爭法培訓班上的書面致詞(2005年5月23日)
李琦 抓住機遇 開拓創新 努力開創全省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的新局面(2001年7月25日)
陶凱元 認清形勢真抓實幹 推動我省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率先、快速、協調發展(2004年5月27日)
陶凱元 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審判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與司法服務(2005年5月23日)
規範性檔案部分
廣東省法院加強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三年規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案件訴訟調解的指導意見(試行)
關於指定廣州、深圳、佛山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通知
印發《關於指定廣州、深圳、佛山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規定》的通知
附屬檔案 關於指定廣州、深圳、佛山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規定
二、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機構發展沿革
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機構發展沿革
三、廣東法院1994--2004年新收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情況
廣東法院1994--2004年新收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統計情況
四、智慧財產權理論研究

總論部分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調研組 “人世”後廣東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面臨的新問題及對策研究
林廣海 高靜 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系列案”透析
溫世揚 邱永清 懲罰性賠償與智慧財產權保護
錢翠華 利益衡平性在智慧財產權自由裁量中的運用
錢翠華 關於深圳法院人世後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審判情況的調研報告
林偉洲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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