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成立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的通知,政策參考,發布日期2006-09-20。
(衛監督發〔2006〕3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其有關配套規章,進一步規範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經研究,衛生部決定成立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的組成
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由48位專家組成,分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組(27人)和放射性疾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組(21人)兩個專業組,成員名單附後。衛生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各專業組人員組成。
二、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的職責
(一)根據各地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組織的申請,為地方各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機構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提供技術指導和諮詢;
(二)調研、分析全國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狀況並向衛生部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協助衛生部宣傳貫徹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完成衛生部交辦的相關工作。
三、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的管理
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日常管理工作委託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
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成員應當認真學習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努力做好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工作。
附屬檔案:國家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指導委員會成員名單.doc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