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長責任審計是指對建設銀行各級行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進行的審核與評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長責任審計
- 類型:審核與評議
- 類型:行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 內容:任期內主要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
行長責任審計的類型,行長責任審計的內容,
行長責任審計的類型
行長經濟責任審計有三種:
一是行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二是行長(經理)任職目標責任審計,
三是行長(經理)承包經營責任審計。
行長責任審計的內容
行長責任的審查內容包括:任期內主要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考核任職行處的經營成果和經濟效益;審查任期內信貸計畫的執行情況,考核任職行處信貸業務的開拓發展和信貸管理水平及其投資效果;審查任期內財務收支和國家資產的情況,考核任職行處財務成果和固定資產的維護和增殖;審查任期內債權債務的真實性,考核任期內經濟懸案和遺留問題的處理情況和增減變化,督促離調行長(經理)進行徹底清理j審查任期內各項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檢查任期內遵守財經紀律情況,考核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分配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截留應上交的收入款項、有無偷稅,有無化大公為小公、化公為私情況,有無以權謀私愛賄行賄以及重大損失浪費等問題等;檢查任期的廉政建設,考查任期內行處和行長(經理)在勤儉辦事、合理分配、接受監督、民主管理等方面如何加強和改進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