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規範認同(idcntificatlon 0f behavior norm)個體對行為規範的一種自覺接受形式或自覺遵從水平。是個體自覺規範行為的內部調節機制。弗洛伊德把認同看作一種自我防禦機制,即自居作用。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凱爾曼與阿倫森將認同看作人們接受社會影響的一種特殊反應,是個體希望與施加影響者建立一種令人滿意的關係,使自己成為與施加影響者一樣的人。
中國學者馮忠良認為.行為規範的認同是個體接受行為規範的一種自覺機制,其本質特徵是思想上與行為上對規範的趨同,即個體通過對規範本身必要性的認識,並與原有經驗溝通,消除意義障礙與情感障礙,達到思想上的趨同。行為趨同表現為個體對榜樣的模仿學習,獲得規範行為的方式。規範認同是思想與行為兩方面整合的結果。認同的主要特點:(1)自覺性,行為的動機出自個體對規範本身必要性的認識及其對榜樣的仰慕,是一種自覺行為;(2)主動性,行為是自主的,出自內心;(3)穩定性,認同行為不受情境制約,不帶工具色彩,行為持久而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