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緘默

行為緘默(behavioral silence)學習獲得的知識在一定條件下不表現為行為動作的現象。托爾曼提出。習得的知識在缺乏套用動機時可能不表現在作業上。如,大鼠多次探索迷津之後進入盲巷的錯誤不見減少,即作業上未見進步,但若在迷津的終點給予食物獎勵,大鼠作業很快就趕上。托爾曼認為,大鼠在沒有食物獎勵的情況下,多次探索迷津時已獲得有關迷津路線的知識,只是由於缺乏沿正確途徑通過迷津的動機,所獲得的知識才未表現在行為作業上。

行為家庭療法(behavioral family therapy)家庭治療方法。以行為主義學習理論為理論基礎。認為:(1)正常和異常行為依據同樣的學習原理習得;(2)適應不良行為本身即是障礙·而非障礙的表現;(3)原先的學習條件是無法重現的,治療重點在於當前維持著不良行為的因素,而不在於發現或重建過去;(4)不良行為可以通過新的學習被消除、取代;(5)治療干預以及療效評估主要針對可觀察、可測量的行為變化。20世紀90年代後也重視認知因素對家庭互動關係、學習過程和行為改變的作用。治療措施的設計與運用主要依據以下操作性概念:(1)經典條件反射;(2)操作條件反射;(3)塑造,即對靶行為採取小步驟強化,使之逐漸近似於並最終成為適應性行為;(4)互惠契約,即規定家庭成員在特定情況下互相犒賞;(5)社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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