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崗位、重要職能、重要事項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要通過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堅持從源頭預防腐敗、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監督,為構建為民、務實、高效、透明、廉潔政府營造良好文化環境。確保行政機關特別是領導幹部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服務的一項制度。有三個原則:依法行政的原則,防止行政行為失控,促使行政權力依法合理行使,規範有序運行。突出重點的原則,以人、財、物的審批、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行為為重點,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行為監督機制。實事求是的原則,緊密結合實際,針對容易發生問題的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認真查找問題,完善監督機制。公開透明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網上審批、信息公開等功能,拓展網路監督等方式,強化監督,切實增強行政行為運行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