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援用研究

行政法援用研究

《行政法援用研究》是2008年12月1日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介紹了行政法援用的基本理論、我國行政法援用的窘境及成因分析等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行政法援用研究
  • 頁數:314頁
  • 出版時間:第1版 (2008年12月1日)
  • 裝幀:平裝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62033097
條形碼: 9787562033097
尺寸: 21 x 14.6 x 1.6 cm
重量: 381 g

內容簡介

《行政法援用研究(中青年法學文庫)》內容簡介:行政法援用既是一個行政法的法律產出技術問題,又是一個行政法的法律適用問題,其在行政法治體系和行政法學體系中本應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令人不解的是,該問題在目前行政法學中還是一個理論空白,理論上的不成熟嚴重製約了其在行政法治實踐中的良性化格局。為了使該問題引起學界的關注並對行政法治進程有所助益,本文在對行政法援用的若干重大理論和實踐困惑初步探討的基礎上,指出了行政法援用走上規範化的若干路徑。
釐清了行政法援用的制度歸屬。從目前我國行政法規範的體系看,行政法援用不僅已成為行政法中的一個普遍現象,而且是行政法中一個成體系的東西,具備了諸多構成制度的制度元素。因此必須將行政法援用作為行政法的一個制度來看待。究竟將行政法援用歸於什麼樣的制度範疇,我們認為,其一,行政法援用具有立法制度的屬性。行政法援用首先反映在行政立法檔案中,因此,它應當具有立法制度的屬性。其二,行政法援用具有衝突排解制度的屬性。首先,行政法援用能排解行政系統與立法系統之間存在的衝突。其次,行政法援用能排解不同層次行政機構之間的衝突。最後,行政法援用能排解不同部門行政機構之間的衝突。其三,行政法援用具有法律適用制度的屬性。並不是說行政法的援用與行政法適用是同一個行政法問題。只是二者存在密切聯繫,行政法援用是行政法適用的邏輯前提,而行政法適用則可以體現援用的精神,同時援用可以作為一些具體的行為規則對適用進行調適,正是在這一意義上將行政法援用歸於行政法適用制度的範疇。
構設了行政法援用規範化的若干要件。由於我國行政法援用存在援用膨脹、援用邏輯錯位、援用矛盾、援用過濫等弊端,而且這些弊端對我國行政法治體系以及行政法治的實踐有著深遠影響,在一定意義上講,它嚴重製約了我國行政法治化的進程。因此,我國行政法援用的規範化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方面,行政法規範的援用必須符合行政法規範援用的法理基礎;另一方面,從具體的立法技術上講,行政法規範的援用還必須符合下列構成要件:行政法規範不宜隔位援用、行政法規範規制同一事項不宜多次援用、正式法律淵源不宜援用非正式的行為規則、實體規範不宜再作實體性援用以及程式規範不宜再作程式性援用。
指出了目前解決行政法援用問題的出路。其一,關於行政法規範援用狀態進行清理的問題。由於我國沒有法律彙編和法典編纂的法定製度,使立法行為相對分散,從而導致援用中的不規範。為了解決目前援用混亂的問題,有關立法部門應當對行政法規範中的援用進行清理,並根據“一事一典”的原則,將一事多典,一事多次援用的情況予以取消。通過清理,還可以對每一個行政法規範中援用條款的操作性進行分析,把通過援用導致法律在實施中不能操作的條款予以取消。其二,關於部門管理法的嚴格系統性問題。部門行政管理法的分類應考慮下列因素:一是要根據執法機關的性質確定相關的部門行政管理體系。二是在部門行政管理法規範中適當的將實體性規範和程式性規範予以區分,即便出現援用問題也應當是實體規則援用程式規則,程式規則援用實體規則,而不能出現實體和程式的各自重複援用。三是部門行政管理法規範的層級應當明確,如果上位法律規範能夠對本部門的事項作出全面規定,就不要給下位規則留有餘地,或者若需要由下位規則調整的,上位規則就沒有必要作出詳細規定。其三,關於行政程式法的法典化問題。我國沒有統一的行政程式法典是導致行政法規範援用膨脹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行政實體法規範中的援用,其中許多情況是由於缺乏程式規則,而要援用其他相關法律的程式而造成的。依實體性規則不宜作實體性援用的一般要求,行政部門管理法在實踐中援用最多的應當是行政程式規則,而由於我國目前的程式規則散見於部門行政管理的實體規範中,便導致實體法大量援用實體法的惡性循環,所以制定統一的行政程式法典則可以終結這種惡性循環的狀態。其四,關於確立援用規則的選擇條件問題。行政法規範的援用最終對行政執法有實際意義,它牽涉到行政執法機關對法律規範的選擇,在普通援用之下,行政執法機關不一定必然作出援用的選擇。因此,國家應當確立相應的援用條件或者援用標準,我們認為下列標準是非常重要的:一則,若能援用高層規範的,儘可能援用高層規範;二則,若能從主規範中找到答案,就不要去援用相應的附加規範;三則,若援用有利於保護公眾的利益,則應當儘可能選擇援用。

目錄

總序
內容提要
前言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現代行政法典則的特徵
第二節 行政立法權分配的進路
第三節 行政法規以下行政法檔案的合法性
第四節 行政立法技術考
第二章 行政法援用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行政法援用的概念
第二節 行政法援用的類型
第三節 行政法援用的性質
第四節 行政法援用的法理基礎
第三章 我國行政法援用的根源探微
第一節 以不周延的行政法
第二節 以不完全法條的角度考察
第三節 以不確定規範的角度考察
第四節 以嚴格術語的角度考察
第四章 我國行政法援用的窘境及成因分析
第一節 我國行政法正當援用的不足
第二節 我國行政法援用的法律疏漏
第三節 我國行政法援用法律疏漏對法治體系的影響
第四節 我國行政法援用法律疏漏的原因分析
第五章 我國行政法正當援用的體系構造
第一節 釐清行政法援用的制度歸屬
第二節 行政法援用的規範化構想
第三節 強化行政法的操作功能
第四節 目前解決行政法援用問題的出路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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