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公司

行政性公司是企業性公司的對稱。我國管理工業的一級行政機關。它不進行獨立經濟核算,主要採取行政手段來管理所屬工廠。1956年全行業公私合營後,為了加強對公私合營企業的改造和改組,在上海等少數工業發達的大城市中開始建立了一批行政性工業公司,以後在全國各主要城市推廣。當時對促進所屬工廠的裁併改合,組織專業化協作,加速行業的技術改造等方面曾起過良好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性公司
  • 釋義:企業性公司的對稱
在工業體制改革中,為了克服這種行政公司不承擔經濟責任的狀況,正在分期分批將其轉變為企業性公司。對兼有行政和企業兩種職能、掛有兩塊以上牌子的公司,除個別經國務院或省一級政府特殊批准的以外,也要按照政企分開、簡政放權的原則,進行分組改造,取消一套機構幾塊牌子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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