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侵權賠償是行政機關k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實施具體行政行為過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造成了損害,依法由國家行政機關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制度。國家賠償的一種。中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構成條件:(1)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即實際上已經發生或者一定會發生的損害,具體行政行為雖侵權,但未造成損害結果的不構成行政侵權賠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侵權賠償
- 定義:行政機關k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實施具體行政行為過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造成了損害,依法由國家行政機關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