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跡分類是現場血跡形態分析技術的重要內容。國際上對此研究較為廣泛,以往常規的血跡分類方法是根據影響血跡特點的血源或血滴的作用力速度與所形成的血跡大小或直徑之間相關關係來確定的。
依照血跡的大小與作用於靜態血的外力成反比的原理,將血跡分為三種類型:1.低速衝擊性濺落血跡。當血源受到速度達到約1.5m/S的作用力衝擊時形成低速衝擊性濺落血跡,形成的原始血跡大小一般直徑為4mm或更大-些。2.中速衝擊性濺落血跡。當出血區受到速度在1.5〜7.5m/s的作用力衝擊時形成中速衝擊性濺落血跡,血跡直徑在1〜3mm,但可能出現更小或更大的血跡。此種類型的血跡通常見於鈍器多次打擊或刀刺扎人體時形成。3.高速衝擊性濺落血跡。當出血區受到速度超過30m/S的外力作用時,則形成高速衝擊性濺落血跡。血跡的直徑大多數小於lmm,但也可見到更小或更大些的血跡。這種類型的血跡通常與槍彈損傷有關。其他可以形成類似中、高速作用力濺落血跡,如衛星狀濺落血跡和由呼吸道呼出所產生的血跡的機理尚不能用常規血跡形成理論加以解釋,也曾發生過錯誤的鑑定結論。許多血跡分析專家已不再使用這種常規性術語和分類。目前,依據血跡及其形成的大小、形狀、位置、濃度和分布,將血跡形態分為被動血跡、濺落血跡和變化血跡,每種血跡又具體分類出不同的血跡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