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源B型肝炎疫苗是針對B肝的一種疫苗。
1.1 對獻血員的要求
1.1.1 獻血員應為20~50歲無症狀HBsAg攜帶者,其肝功能應無顯著異常,並穩定。對獻血員的其他要求按《原料血漿採集(單採血漿術)規程》執行。
1.1.2個月接種過活疫苗,1年內接種過狂犬病疫苗者,均不採血。
1.1.3 必要時以免疫擴散法(ID)測定HBsAg亞型。血源應以ad亞型為主,可有少量ay亞型。
1.2 單份血漿檢查
1.2.1 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1.2.2HbsAg測定
用對流電泳法測定,HBsAg滴度應≥1∶8,或用反向血凝法(RPHA)測定,滴度應≥1∶1024。
1.3 混合血漿檢查
1.3.1支原體檢查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1.3.2 取樣接種孔雀綠培養基,35~37℃培養28天,結果應為陰性。
1.3.3 外源病毒檢查
用Vero細胞和人二倍體細胞各3瓶,每瓶容量為10~15ml,各接種0.2ml樣品,35~37℃培養10天,應無病變出現。用0.2%~0.5%雞與豚鼠紅細胞等量混合後於37℃吸附1小時,測定血吸附反應,應均為陰性。
2.1 血漿脫纖維
於血漿中加入氯化鈣溶液,使之脫纖維。
2.2硫酸銨沉澱
於血清中加入硫酸銨飽和溶液,或用固體硫酸銨,使最後達到適宜的飽和度,沉澱HBsA.
2.3 超離心純化
溴化鉀等密度區帶離心2~3次,每次離心後分部收樣,根據紫外監測峰及密度測定,合併合格的樣品,經超濾去鹽濃縮。蔗糖速率區帶離心1~2次,分離出HBsAg。
3.1 胃酶處理
將HBsAg懸液加入適量胃酶,置35~37℃處理4~5小時,最後超濾去胃酶。
3.2 尿素處理
於HBsAg懸液中加尿素至4~8mol/L置37℃處理4~5小時,超濾去尿素。亦可不用尿素處理。
3.3福馬林滅活
於HBsAg懸液中按1∶4000加入福馬林,置37℃72~96小時。不用尿素處理者可用1∶2000福馬林滅活。
已滅活的疫苗原液經除菌過濾後,根據Lowry法檢測折算的特異性蛋白含量進行稀釋,加入A1(OH)3吸附,並於疫苗內加入防腐劑。
5.1 總蛋白含量測定
用Lowry法測定,使用檢定所提供的標準品。
5.2HBsAg含量測定
按總蛋白含量將樣品稀釋至不同稀釋度,用RIA或火箭電泳法測定,使用檢定所提供的標準品,HBsAg含量應在90%以上。
5.3 電鏡檢查
取每台離心機每次蔗糖離心後的樣品,製作5個銅網,在60000倍電鏡下,每個銅網觀察6個視野,結果應主要為22nm球形顆粒,未見Dane顆粒為合格。有可疑Dane顆粒者應以加倍視野數檢查。
5.4 殘留雜蛋白檢查
5.4.1 聚丙烯醯胺凝膠電泳法
濃縮膠濃度為4%,分離膠為7.5%,加10μgHBsAg樣品和適量的人血清白蛋白進行電泳,銀染,試驗樣品應不出現明顯雜蛋白帶。
5.4.2SDS聚丙烯醯胺凝膠電泳法
HBsAg樣品經SDS處理後在7.0%濃縮膠和15%分離膠中加入5μg進行電泳,結果在分離膠中應主要存在22000及28000分子量帶,應不出現明顯的雜蛋白帶。
5.5HBV DNA檢查
用HBv DNA片段製備探針,取200μg除菌後的樣品與探針進行雜交,結果應為陰性。控針的靈敏度應≤1pg。
5.6 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每支安瓿分裝1.0ml,HBsAg含量分別為10μg和30μg兩種規程。
7.1 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7.2 安全試驗
每亞批疫苗皮下注射體重14~16g小白鼠,每隻0.5ml,注射後第3天和第7天各觀察一次,允許皮下有硬結,但應健存。
7.3 化學檢定
按《生物製品化學規定規程》進行。
7.3.1pH值測定
應為5.5~6.8。
7.3.2 游離甲醛測定
應含游離甲醛,但含量應≤0.01%。
7.3.3 氫氧化鋁含量測定
每ml應不超過1.25mg。
7.3.4 氯化鈉含量測定
應為0.8~0.95%。
7.3.5硫柳汞含量測定
不應超過0.01%。
7.4 效力和鑑別試驗
將疫苗4倍遞增稀釋,每個稀釋度接種BALB/cH2d或NIHq型雌性小白鼠20隻,每隻腹腔注射1.0ml,4~6周后採血,以RIA法測定抗-HBs,計算小白鼠ED50值與參比苗ED50值,結果以檢品ED50值/參比ED50值,其比值≥1為合格。
7.5 抗-HBc檢測
每批用6隻體重為300~350g同性豚鼠,每隻腹部皮下注射疫苗0.5ml,間隔一個月免疫第2次,之後一個月心臟採血,用RIA法檢測免疫前後血清,結果抗-HBc應陰性,否則應重試。
7.6人體免疫觀察及標準
每年度生產的頭3批疫苗或前、中、後各一批疫苗進行人體免疫觀察,觀察對象為小學生或學齡前兒童,按0、1、2個月程式每批至少接種20人,每人於上臂三角肌肌內注射1.0ml,於3針接種後一個月採血,用RIA法測定三項指標,抗-HBs陽性率(S/N≥10)大於90%,6個月內未出現HBsAg者判為合格,否則需要重試。對免疫後單獨出現高滴度抗-HBc者應分析原因。
保存於2~8℃暗處,不得凍結。自檢定合格之日起效期為2年。
本品系由無症狀HBsAg攜帶者血漿提取的HBsAg,經純化、滅活及加佐劑吸附後製成。
B型肝炎易感者(表面抗原陰性,轉氨酶正常)。主要用於嬰幼兒。
1.上臂三角肌肌內注射。
2.免疫程式均按0、1、6個月各注射一針。新生兒接種時,0系指第一針免疫,免疫應於出生後24小時內完成,然後間隔1個月及6個月再各注射一針。
3.孕婦不進行B肝感染指標檢測時,所有新生兒均注射30μg、10μg、10μg/支疫苗3針。
4.孕婦進行B肝感染指標檢測時,B肝表面抗原(特別是e抗原)陽性母親的新生兒,注射30μg/支疫苗3針。與抗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聯合使用,效果更佳。0時先注射HBIG一針,2~4周后開始注射疫苗。B肝表面抗原陰性母親的新生兒,注射30μg、10μg、10μg/支疫苗3針。
5.其他高成人群,如腎透析,以及其他職業性B肝密切接觸者,注射30μg/支疫苗3針。
6.一般易感者(包括嬰幼兒、兒童及成人)注射10μg/支疫苗3針。
患有肝炎、發熱、急性或慢性嚴重疾病,或有過敏史者。
1.本疫苗在注射前要充分搖勻。
2.如安瓿破裂,疫苗變質有搖不散的塊狀物不得使用。
本疫苗分為10μg/支及30μg/支兩種規格。
保存於2~8℃暗處,嚴防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