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托是指在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以下簡稱血液中心)門前徘徊,與急需用血的患者家屬搭訕,稱可以幫助聯繫血源的一些人。暗訪,發現這些被稱為血托的人,低價雇來獻血者,然後以高價轉賣給急需用血的患者。一些醫院及血液中心不對獻血者身份進行核實是導致血托行業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血托
- 釋義:高價轉賣血的
- 出現原因:鑽政策漏洞,利益
- 詞性: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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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條件
鑽政策漏洞
由於這幾年本市供血量出現緊缺,血液中心和各大醫院鼓勵患者家庭互助獻血。 家庭互助獻血是指在全市血庫緊張的情況下,血液中心鼓勵家庭互助獻血者等量換血,即不論血型是否相同,獻血後立即發給醫院等量的血液。家屬獻血後,可持獻血證到所在醫院,為病人換用所需的等量血。
在血液中心互助獻血時,需要出示一張家庭互助獻血申請表,但在醫院輸血科很容易拿出這張申請表,而血液中心也不會對獻血者與患者的親屬關係進行核實,導致血託買賣血源有漏洞可鑽。
由此,一些血托抓住患者家屬急於用血動手術的心理,鑽家庭互助獻血的漏洞,通過聯繫患者家屬並向家屬要高價,同時低價找來獻血者,從中賺取高額差價。 被血托拉去獻血的人,一般都是農民工或者貧困學生,認為“獻血能拿點錢挺好的”。血托找人獻血,完全不會考慮獻血者的身體健康,在獻血者身體條件不符合獻血的情況下,血托會慫恿獻血者向醫生隱瞞實情,以獲得獻血資格。
利益鏈
在成規模的血托團伙中,每人都有具體分工。其中,“大頭”主要負責和患者家屬談好用血需求量和價格。之後,“大頭”手下的血托開始聯繫獻血人。“大頭”聯繫家屬,一般是在血液中心獻血大廳,見有人拿著家庭互助獻血申請表,就上去搭話。家屬通過血托拿到血後,會告訴別的病友,這就增加了血托的“業務量”。
知情人稱,獻血人在血液中心抽血檢查合格後,血液中心按照家庭互助方式登記採血,之後,家屬給“大頭”交錢,血托得到“大頭”指令後,給獻血人一定的現金。家屬買400cc血是1500元左右,前段時間血庫更緊張時,曾經達到400cc血3000元。最終給獻血人的錢,每400cc只有300到500元。據其稱,血液最緊張時,血托每天能找到30人以上“互助獻血”。
以1500元400cc血為例,獻血人能拿到300元,剩下的錢就是“大頭”和血托的收入。
家屬找血托實屬無奈
在血液中心一樓獻血廳,患者家屬吉先生說,他是青海人,到北京給妻子做腦瘤手術,妻子手術需要800cc血,“已經住院10多天了,但一直缺血沒動手術,我要照顧她,而且我自己獻血也不夠。”
此前,吉先生曾多次到血液中心等待,希望有好心人給他妻子互助獻血,但一直未果。大前天,吉先生從病友處得知可以找血託買血源,於是吉先生聯繫了血托,並在昨天早上找到血源,一名血托正帶著獻血人抽血。吉先生說,“我也很無奈,花點錢買到血,早點動手術早點好,不然住院也花錢。”
各方回應
血液中心
該負責人介紹,在家庭互助獻血中,“不管是兒女,或者近親、遠親,都是可以來獻血的”,但是在確定獻血人與患者的真實親戚關係上還存在一定的難度。血液中心會要求家屬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醫院提供的家庭互助獻血申請表。血液中心也嚴格按照《獻血者健康檢查標準》進行獻血前檢測。獻血者應針對身體狀況自我審核,決不能聽信血托誘導。一旦填寫虛假的個人材料,抽血中可能對身體造成危害。
該負責人稱,為打擊血托,血液中心此前已同警方聯繫,每天會有兩位巡警在中心內巡查。同時,根據庫存量已有所增加的情況,血液中心已於4日發出通知,告知臨床醫院減少或停止家庭互助獻血,“但是家庭互助獻血本身是一種無償獻血的方式,是應該鼓勵的行為”。
市衛生局
北京市衛生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八條有如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非法採集血液的;(二)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
“血托的行為就屬於違法行為。”該負責人稱,衛生部門此前曾聯合公安部門對血托進行過打擊,在接到此次舉報後,會繼續聯合執法部門對此進行查處,同時加強對醫院等衛生部門獻血、用血行為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