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行業景氣證券投資基金是融通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融通行業景氣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融通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25.47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1606
- 成立日期:20040429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風險收益特徵,
投資目標
通過把握行業發展趨勢、行業景氣程度以及市場運行趨勢為持有人獲取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僅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嚴格限定將不低於80%的股票資產投資於行業景氣趨勢良好的投資對象;並注重對階段性市場狀況的研判,調整投資組合,把握投資機會,實現組合的進一步最佳化。行業景氣趨勢良好是指行業處於景氣復甦以及上升階段而發展態勢良好,即行業目前的整體運行狀況或者未來的發展趨勢(主要是指行業運作效率以及收入、利潤增長情況)優於巨觀經濟、其他行業或其自身歷史狀況。
投資策略
在對市場趨勢判斷的前提下,重視倉位選擇和行業配置,同時更重視基本面分析,強調通過基本面分析挖掘具備行業代表性的個股。追求投資組合流動性、盈利性、安全性的中長期有效結合。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6、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方式或分紅再投資的分紅方式,投資者選擇分紅的默認方式為分紅再投資。分紅再投資部分以權益登記日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6、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方式或分紅再投資的分紅方式,投資者選擇分紅的默認方式為分紅再投資。分紅再投資部分以權益登記日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風險收益特徵
使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開發和購買的風險控制以及基金績效評估體系(包括VaR分析、流動性分析和管理、業績的歸因分析、均值-方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