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票據

融通票據亦稱“金融票據”或“空票據”。“商業票據”的對稱。是一種不以商品交易為基礎而以專門通融資金為目的的票據。它與普通商業票據在票面上一般沒有區分。融通票據是當事人雙方達成協定後產生的,一方作為債務人簽發票據,一方作為債權人表示承兌。發票和承兌方式有: 商人發票、商人承兌;商人發票,銀行承兌;銀行發票,銀行承兌。發票人應於票據到期前把款項送還兌付人,以便清償。由於融通票據沒有真實交易作基礎,因此,它常常是投資者為套取資金而發出的。

融通票據不是以商品交易為基礎發生的票據,而是為了資金融通簽發的一種特殊票據。
融通票據是在當事人雙方達成協定後產生的,一方(通常為資金需求者)作為債務人簽發票據,另一方作為債權人給予承兌,出票人則於票據到期前將款項送還付款人(即承兌人),以備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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