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糯米柚

融水糯米柚

融水糯米柚,廣西壯族自治區融水苗族自治縣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融水糯米柚獨具地方特色,柚形呈梨形或近梨形,短頸,果頂中心微凹,有印環,俗稱“金錢底”,其果肉呈蜜黃色——似蒸熟的糯米飯晶瑩剔透般色澤,皮薄,可食率高,肉嫩,化渣,果汁量多,清甜,有濃郁香氣。

2008年8月27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融水糯米柚”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融水糯米柚
  • 類別:水果
  • 產地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融水苗族自治縣
  • 品質特點:肉嫩,化渣,果汁量多
  • 地理標誌: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誌產品
  • 批准文號:國家質檢總局2008年第92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08年8月27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融水糯米柚獨具地方特色,柚形呈梨形或近梨形,短頸,果頂中心微凹,有印環,俗稱“金錢底”,其果肉呈蜜黃色——似蒸熟的糯米飯晶瑩剔透般色澤,皮薄,可食率高,肉嫩,化渣,果汁量多,清甜,有濃郁香氣。

產地環境

圖1 融水糯米柚圖1 融水糯米柚
融水苗族自治縣地處桂北山區,是一個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區,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山外平原區年均降雨量為1824.8 毫米,無霜期320 天,年均溫度19.3 ℃,極端最低溫度為-3℃,最高溫為38℃,≧0℃的年積溫為6258℃,平均日照時數為1379.7小時,平均相對溫度為79%,山區(海拔800米以上)年平均氣溫為12—16.4℃,無霜期240天,年降雨量2194毫米。地理氣候條件十分適宜水果的生產。融水糯米柚對土壤條件也有特定的要求。融水縣境內地貌以台地為主,占84.8%。土壤以沖積沙壤土和黃紅壤為主,PH值5―5.5;土層深厚肥沃,通透性好,有機質含量高,適宜融水糯米柚的生長發育。

歷史淵源

融水糯米柚是在大苗山獨特地理氣候環境條件下,經長期種植選育出來的柚類品系。融水糯米柚種植歷史悠久,據《融縣誌》史料,於清朝乾隆十九年(1755年),融水縣已有種植融水糯米柚的文字記載。
《廣西名特優產品志》稱融水糯米柚為“果中珍品,天然罐頭”。融水縣打造融水糯米柚品牌,註冊有 “玉融”、“金錢”、“貝林”等商標品牌,建立了廣西第一個無公害融水糯米柚出口生產基地,通過了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出口備案認證。

生產情況

2003年,融水縣制定了融水糯米柚生產技術標準,推行標準化生產,通過廣西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產地認證,900畝融水糯米柚處於兩年有機食品轉換認證期。2006年,融水縣建立了5000畝融水糯米柚出口基地。至2009年底,融水縣融水糯米柚種植面積達2.5萬畝,年產量近4萬噸。至2011年底,融水糯米柚種植面積達1.45萬畝,常年產量1.8萬噸,產值5400萬元。

產品榮譽

融水糯米柚曾四年連續被評為廣西優質果品,榮獲第四、第五次全國柚類評比金杯獎,中國第二屆農業博覽會優質果品獎。
202008年8月27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融水糯米柚”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融水糯米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廣西壯族自治區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劃定融水糯米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的函》(融政函〔2007〕369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融水苗族自治縣現轄行政區域。

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融水一帶的沙田柚類品種。
(二)立地條件
土壤以河流沖積物母質發育的潮砂土和砂頁岩風化母質發育的紅壤土為主,pH值5至6.5,土壤耕作層厚度≥80厘米,有機質含量≥2%。
(三)栽培管理
1、育苗:從無檢疫性病蟲害、品種純正、豐產穩產的母本樹上採集接穗,以酸柚作砧木進行嫁接繁殖。
2、種植時間:秋季或春季種植。
3、種植密度:每公頃栽植330株至495株(包含授粉樹),其中授粉樹數量不少於1/15。
4、施肥:以有機肥為主,配合施用無機肥,結果樹每年每公頃有機肥施用量不少於15噸。
5、環境、安全要求:農藥、化肥等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四)採收及貯藏
在11月初開始採收,常溫下貯藏保質期為5個月。
(五)質量特色
1、感官特徵:
(1)外觀及風味:
項目
規格質量
果形
呈近梨形,端正。
色澤
淡黃色。
果肉及風味
果肉汁胞呈米黃色,柔嫩化渣,蜜甜清香。
(2)單果重:900克至1300克。
2、理化指標:(測定時間為採收後20天)
項目
指標
果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12
果汁總酸含量(%)
≤0.3
可食率(%)
≥45
果形指數
≥1.1
果皮厚度(毫米)
≤20
種子數(粒)
≤150
3、安全要求:產品安全指標必須達到國家對同類產品的相關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融水糯米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柳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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