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縣長安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

融安縣長安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落實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制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管理和指導糧食、經濟作物生產流通、畜牧、水產、水利、林業、農村能源、農教科等工作;
(四)負責農業、畜牧、農機等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工作;
(五)承擔農業產業化示範引導、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職責;
(六)承擔涉農項目篩選、儲備、管理、申報等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美麗鄉村建設的方針、政策,制定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方案,並監督落實;貫徹落實人居環境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制定轄區內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改善人居環境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全額事業編制25人,編內在職24人,聘用人員0人,離休0人,退休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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