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區統計局,是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的改革,完成國家、省、市統計調查任務;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統計調查計畫;擬定全區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國內生產總值。
(三)指導和協調全區統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區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
(四)為區委、區人民政府制訂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級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七)協助上級統計部門組織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5個職能科室。
1、綜合科(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定期發布綜合統計信息; 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全區經濟、社會、民生評價考核統計方面的工作;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工作;綜合協調、管理機關政務工作、機關的幹部人事管理,負責文電、文秘、會務、機要、督查、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統計信息網的管理維護和電子政務建設工作;管理國有資產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工作;
2、執法監督檢查科
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對全區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規範全區統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考務工作;負責全區統計幹部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統計文化建設。
3、工業投資科
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及全社會能源統計調查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對工業、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及區域重大項目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4、商貿服務業科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人口、勞動力和居民收入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5、普查辦公室
全面負責基本單位統計和名錄庫的更新維護;負責國家、省、市布置的各項普查任務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和提出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牽頭負責大型普查或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數據質量,指導各項普查的統計基礎工作;對各項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套用和統計分析,開展統計諮詢服務。
現任領導
局長:陳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