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會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蚌埠市禹會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二)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落實地方投資政策;申報全區企業債券發行計畫。
(三)承擔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研究提出全區投資和建設領域重大政策,提出政府性投資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建設性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安排全區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按照分工實施對重點項目的管理。
(四)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工業結構調整的目標與政策,銜接平衡行業規劃;組織編制工業發展年度計畫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規劃重大項目布局,負責工業重大項目儲備;協調重點工業企業集團發展的重大問題。
(五)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建議;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儲備建議; 提出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審核流通設施重大項目。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服務業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
(六)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全區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制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落實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七)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區加快皖北地區經濟發展工作;承擔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的有關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區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及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制定全區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落實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九)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組織編制能源發展規劃,負責全區能源的綜合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落實能源發展及結構調整的政策;綜合平衡全區能源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項,指導、實施能源建設與科技進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協調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相關政策的實施。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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