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會區教育體育局

根據中共蚌埠市委辦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禹會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蚌辦發[2010]13號)精神,設定禹會區教育局。禹會區教育局是主管全區教育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劃出教育督導工作,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全區的教育督導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與區教育局合署辦公。
(二)增加教育系統網路信息安全管理和貧困生的資助管理的職責。
(三)加強開展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督導評估和質量監測。
(四)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加強基礎教育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薄弱學校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主要職責

經過上述職能調整,區教育局的主要職責為:
(一)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和重要規章制度,檢查監督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法規的情況。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外部的關係,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努力辦好各級各類學校,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工作和民辦教育工作,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規劃、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四)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統籌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
(五)負責區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教師全員培訓工作。
(六)負責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檢查、監督計畫完成情況。
(七)組織實施幼稚園、國小、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外區外地教師調入本區教育系統、教師調出本區教育系統調配工作。
(八)參與區政府貫徹執行教育經費“三個增長”,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事業經費計畫;協同會計中心管理本部門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經費預決算。
(九)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同區外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一)監督、指導區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擬定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以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文電、宣傳信息、提案議案辦理、信訪、內保、保密、檔案、印簽、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後勤服務等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協調教育系統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教育外事等工作。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中重大問題的政策調查研究;擬定全區教育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法律事務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市教育局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管幹部的管理工作,具體辦理幹部的選拔任用事宜;負責區屬學校黨的組織建設;負責行政幹部培訓的規劃、調學和管理工作;負責區屬學校黨的宣傳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區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教師隊伍的管理、建設和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職工跨地區、跨系統和系統內正常調配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區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獎懲、崗位設定、人事檔案、勞動工資、退休審批及因工評殘等管理工作。
(三)教育科(民辦教育辦公室)
負責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含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行政管理及教學業務指導和藝術教育、勞動技術教育、人口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體育、衛生和青春期教育工作,管理學生軍訓和各種體育競賽活動;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組織普通中國小、幼稚園教學的檢查、評估、經驗交流工作;進行普通中國小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管理幼稚園、國小及其畢業生的升學工作;協助做好貧困生資助管理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基建辦公室)
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各級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畫並檢查監督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全區教育系統基本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校園總體規劃和基建項目的審批工作,並進行全面監督與管理;負責區級教育事業費的安排、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學校收費標準,管理國(境)外對我區教育援助資金;負責對全區教育費附加、專項補助費、銀行貸款安排使用和管理以及對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貧困生資助管理工作;承擔省、市布置的有關專項統計和抽樣調查;負責協調財政部門做好教職工工資發放工作。
(五)德育室
根據上級有關共青團、少先隊的指導意見和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要求,制訂全區團隊工作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與總結;抓好學生德育工作,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做好青年團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為學校教育教學服務;負責管理指導中國小班主任工作,指導學校德育工作,指導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及青少年科技活動等工作;加強團隊組織建設,抓好少先隊組織的建立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的培訓工作,並指導學校開展好團隊活動;負責有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方面的文明創建工作。
(六)監察室
認真貫徹執行紀檢、監察工作的政策規定,協助局黨組檢查、督促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及時組織學習上級有關條例規章,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開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動,教育和引導幹部職工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利益觀、地位觀;制定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行政效能建設、糾風工作等工作計畫,做好紀檢監察半年和年度工作總結。掌握全局紀檢監察工作動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各類文字材料的起草、資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報;監督、檢查系統內價格行政執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受理學校領導幹部及其他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申訴及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參與全局年度工作的檢查、監察、考評,負責本局紀檢、監察有關報表的登記、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完善規章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錢;抓好制度的落實,用制度促進行為的規範和機制的長效運行。
(七)教研室(獨立法人、獨立編制)
根據中國小教學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根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部署,組織、編寫分工教材和補充教材;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幫助廣大教師執行教學計畫,鑽研、掌握教學大綱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效益;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教改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指導和幫助開展學科課外活動;組織對學科的檢查和質量的評估,研究考試方法和考試改革。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行政編制25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黨委、紀委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配備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牽頭擬訂和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區教育局協助做好縣區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的自查和省、市級複查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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