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會區商務外事局

蚌埠市禹會區商務外事局是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為全區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制定、發展現代流通方式,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指導轄區內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六)負責研究編制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規劃,制定並分解招商引資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負責數據統計和考核工作。
(七)掌握全區招商引資工作動態,分析研究全區招商引資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的政策措施。
(八)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的綜合協調。抓好區內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和落實,負責區內招商引資項目的洽商及協調工作;協助外來投資者辦理投資項目的相關手續,並做好服務工作。
(九)負責接待來我區投資的境內外客商,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資信息網路,加強同各方聯繫,拓展招商引資渠道;負責受理並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處理好外來投資者的投訴。
(十)負責與財稅部門做好對有關單位招商引進的企業進行審查、認定,核發招商引資企業確認書,並負責與有關部門辦理對外來投資企業及招商引資項目的考核、獎勵兌現工作。
(十一)負責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服務、協調工作,幫助其解決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的問題。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負責轄區內的外事僑務工作。貫徹執行我國的外事、僑務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當好區委和區政府在外事、僑務工作中的助手和參謀;提出制訂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外事、僑務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重大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重大的涉外事務;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組織外事、僑務幹部進行外事、僑務政策、業務培訓;總結交流外事、僑務工作經驗;辦理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外辦、僑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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