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廣播電視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實施市直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蚌發20022號),設定蚌埠市廣播電視局。 蚌埠市廣播電視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廣播電視工作的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廣播電視局
  • 地理位置:蚌埠市
  • 職能:制訂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 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科等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

增加的職能:市廣播電視局參與制訂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主要職責

經上述職能調整,市廣播電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廣播電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組織、指導、協調與監督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節目創作,促進廣播電視宣傳和節目創作水平的提高;管理、監督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領導和管理市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電視報社,對其重大宣傳任務進行指導、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對重要廣播電視節目審查把關。
(二)制定各個時期的廣播電視宣傳工作計畫;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組織、協調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電視報社的宣傳報導工作。
(三)管理全市廣播電視事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廣播電視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制定本市的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審核、申報全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建立和撤銷;審核、申報轄區內無線電廣播電視頻率、發射功率等技術參數的指配;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定期安排或組織技術維護、安全播出等業務競賽活動。
(五)負責檢查、監督轄區內各廣播電視台、站嚴格按照已批准的頻率、頻道、工作時數、節目套數、收轉對象等進行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的技術監測、設備的維護管理、農村廣播電視網的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廣播電視技術革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
(六)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的統籌規劃、巨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包括無線和有線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參與制定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負責全市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批或申報;管理全市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節目的收錄事務。
(七)研究和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不斷完善現有的用人制度;根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需要,有計畫、多層次培養各類專業人才,不斷提高廣播電視系統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廣播電視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和局屬單位的有關工作,督查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提出並分解年度工作目標;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辦公自動化、信訪、保密、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及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財務管理,監督和檢查局屬單位的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
(二)組織人事科
配合市直機關工委抓好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幹部任免、人事調配、考核獎懲、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幹部職工培訓及人事檔案工作;管理工資福利、勞動就業、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和老幹部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工作;研究和推進本系統人事制度及管理體制改革。
(三)總編室
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訂全市廣播電視宣傳計畫,提出階段性的宣傳重點,並組織貫徹落實和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廣播電視文藝的管理工作;對市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電視報社重大宣傳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制訂廣播劇、電視劇(片)等創作題材規劃,並督促實施;負責組織廣播電視節目(稿件)的評比工作。
為局編委會的辦事機構。
(四)社會事業科
負責審核、申報本地區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廣播電視頻段內的頻率、功率等技術參數的指配;負責審核、申報台、站的建立和撤銷;負責廣播電視設備的運轉質量的考核、維護和播出質量的監督;負責新技術引進和推廣套用;負責本地區區域有線電視、共用天線及使用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接收設施的審批、申報、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管理;負責本地區廣播電視法規的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廣播電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4-5名。
為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單列1名。
機關後勤行政管理服務人員編制單列1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配備按市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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