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蚌埠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成立於2009年4月,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市國土資源局管理,核定編制8名、領導職數2名。蚌編{2010}5號文批覆:撤銷市征地事務處機構,其職能和5名在編人員劃入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加掛市征地事務處牌子,領導職數為1正2副。

主要職責

1、承擔市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法人職責,具體負責項目可研論證、申報、規劃設計、財務預算的編制、組織實施;
2、負責使用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開墾業務經費;
3、建立新增耕地指標儲備庫,實施新增耕地指標管理;負責編制《建設用地占補平衡方案》;
4、負責市內新增耕地指標的調配和備案工作;
5、建立補充耕地台帳、資金使用台帳,管理檔案資料;
6、開展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的投資、引資、交流與合作;
7、開展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政策宣傳、經驗推廣與諮詢服務;
8、協助建立市投資項目備選庫、項目庫;
9、協助做好項目申報材料審查、外業踏勘核實、組織專家評審、下達立項批覆、實施項目監督管理、項目覆核驗收和質量評價以及土地開發整理政策研究等管理性工作;
10、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助做好土地開發復
墾整理專項規劃、年度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計畫、年度項目與投資計畫的編制工作。
11、組織協調全市集體土地徵收轉用報批工作;
12、負責市區征地報批的調查、確認、聽證和勘丈工作;
13、承擔市轄區集體土地徵收拆遷補償安置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14、負責組織城鄉建設用地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建設用地置換報批工作;
15、承辦因征地造成“農轉非”的人均耕地面積的審查工作;
16、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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