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蚌埠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蚌埠市勝利中路35號勞動大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蚌埠市勝利中路35號勞動大廈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袁成文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入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落實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實施辦法,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組織開展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省吸引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相關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積極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承辦市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職務任免事宜。
(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內部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和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保密、安全生產、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統籌協調局系統扶貧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統籌推進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承辦人大和政協提案(議案)辦理、重要文稿起草、協調專家諮詢和普法宣傳等工作。
3、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科(協調督查辦公室)
依法執行行政審批政策,統籌協調系統營商環境建設,承擔相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目標任務、重大項目、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組織開展民生工程工作的督查督辦,執行全省促進城鎮居民增收政策和規劃,承擔市城鎮居民增收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實施共享發展行動專項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4、規劃財務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統計、信息規劃、內部審計及局機關財務等工作。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5、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
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辦法,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貫徹實施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市級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組織落實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相關辦法,組織落實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組織落實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辦法。組織辦理有關外國人員來蚌工作許可。承辦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6、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和企業用工相關工作。
7、職業能力建設科
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指導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執行國家職業技能資格和職業技能鑑定制度;指導推動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工作,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資格目錄。領導和指導全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行業黨建工作。
8、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博士後管理工作辦公室、人才開發科)
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和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推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省吸引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政策;配合做好國(境)外機構在市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承擔市重大人才專項的有關工作。承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
9、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承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相關改革配套政策和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備案事宜;組織管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10、工資福利科(表彰獎勵辦公室)
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市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承擔並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工資審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具體政策辦法。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全市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省表彰獎勵獲得者和市廳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11、養老保險科
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完善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機制;執行死亡職工遺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
12、農村社會保險科(農民工工作科)
貫徹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和標準;依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貫徹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
13、工傷保險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工傷保險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貫徹執行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工傷預防、康復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工作。依法實施工傷保險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承辦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4、勞動關係調解仲裁管理科(信訪辦公室)
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有關政策;規範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措施。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執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並監督檢查;承辦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具體工作;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有關管理工作;承擔重大勞動人事爭議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局系統信訪工作。
15、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主題實踐教育、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承辦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工作。承辦局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福利、幹部考核、幹部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工作。承辦全市人社系統有關外事及出國(境)備案辦理工作。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市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職務任免相關事宜。
16、機關黨委
負責局系統黨建和群團工作。承辦局系統效能建設、政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創建和雙擁建設等工作。

現任領導

袁成文: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謝長新: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潤北: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冬民: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厲光林: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田兆剛: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級調研員
金在新: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級調研員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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