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在緊急狀態下財產

處在緊急狀態下財產指明知即將發生危險或處於危險狀態隨時可能發生危險事故的財產,或被已經發生的危險事故危及的財產。如滑至山崖邊緣的汽車、被洪水威脅的建築物和財產、因火災蔓延可能危及的財產等。對於沒有參加保險的處在緊急狀態下的財產,投保人選擇此時投保,保險人不予承保。

因為保險人承擔的風險必須是不可預知的,那些將要發生或明知要發生的危險,不屬保險承保的範圍。對已經保險的財產處在緊急狀態下時,被保險人有義務立即採取搶救或防護措施,以減少或避免損失,否則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為了減少危險損失採取救護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屬保險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