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楊虞卿敕

《處分楊虞卿敕》是唐代李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處分楊虞卿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處分楊虞卿敕
三司推勘吏部逾濫官事,其間要切節目,皆如台案。李賨過狀稱:楊虞卿奴受錢三百千,勘是前年虞卿察知,自送府縣,奴已決責,錢亦納官。又稱送錢並買婢等事,悉無證據。但虞卿兩年專判曹務,偽濫六十餘人,連甲圖空,近日無例,遂令祿位受制胥徒,雖能續自舉明,終失從前鈐轄。況勘官知偽,久不公論,隱闕報銓,每將私用。公私且乖於較下,事理固難於守官,宜停見任,餘準前敕處分。

作者簡介

李昂(809—840)唐朝皇帝,唐穆宗第二子。敬宗寶曆二年(826年),為宦官王守澄等擁立。827—840年在位。在位期間,朝臣朋黨傾軋,官員調動頻繁,政權乃至皂帝廢立生殺,均操宦官之手。後起用李訓,鄭注,意欲剷除宦官。大和九年(835年),李訓引誘宦官參觀所謂“甘露”,企圖一舉將其消滅,但事情敗露,宦官大肆誅殺朝官,史稱“甘露之變”,事後,為宦官所鉗制,慨嘆自己受制於家奴,不如周赧王、漢獻帝。開成五年(840年)抑鬱病死,廟號“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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