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虎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虎林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9]61號),制定本規定。

虎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虎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雞西市委和虎林市委關於城市綜合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虎林市平安北路4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負責城區城鄉規劃的管理和監察;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修復的審批;負責對建設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後五年內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內挖掘的批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的徵收;負責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進行外牆裝修、門窗改建、封閉陽台審批;負責設定戶外牌匾的審批;負責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二)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無證無照經營、違法設定戶外廣告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藥品銷售、回收販賣藥品等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三)行使環境保護方面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區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四)行使水務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五)行使公安交管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職責分工。(1)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政管理。
2.與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1)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行使城區規劃領域的違法建設、違章建築的行政處罰以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2)自然資源局行使城鄉規劃領域的行政管理職責。
3. 與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從事戶外公共場所無證無照經營、違法設定戶外廣告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藥品銷售、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2)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食品藥品安全的檢驗檢測,負責對大型戶外廣告的內容進行審查。
4.與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1)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袋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區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2)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環境噪聲的檢測鑑定;負責對建築施工場地空氣品質指數的檢測鑑定;負責對餐飲經營場所的油煙排放濃度進行檢測鑑定;負責對城市煙塵顆粒物濃度及惡臭污染物的檢測鑑定;負責城區以外的露天焚燒秸桿落葉污染的管理與行政處罰。
5. 與水務局有關職責分工。(1)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對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2)水務局負責對城市河道的行政管理和城市河道區域的劃定。
6.與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1)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人行道交通占道(違章停車)的行政處罰。(2)公安局負責違章停車行政處罰的信息錄入等配合工作及除人行道交通占道(違章停車)以外的交通占道行政處罰。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起草擬定有關檔案和相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文秘、公文管理、政務公開、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安全、提案議案、扶貧、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人事勞資、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負責城管行業工作中長期規劃編纂和制定城管工作考核方案。
(二)政策法規與監察股。負責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和計畫制定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指導、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法律培訓、執法監督、執法責任制落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負責有關政策宣傳、諮詢和解釋工作,受理和組織處理執法投訴舉報;負責執法人員證件、文書及執法檔案的管理;負責與法制部門、相關執法部門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制定權責清單和處罰流程再造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聽證、行政賠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有關事宜;協調受理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

領導分工

孫悅起 局長、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負責全面業務
梁聲柱 副局長、黨組成員常務及業務工作分管
趙建華 執法大隊大隊長負責行政執法工作、協助局長主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全面工作和農墾森工改革推進、扶貧工作、信訪工作、人大政協意見辦理及違建案件的監管與查處。
周 琳 協助建華負責執法大隊執法業務、6箇中隊管理、車輛安全行駛、消防、安全、黨務、共青團、牌匾審批、無照房認證、幹部學習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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