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北黑木耳

蘿北黑木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 產地名稱蘿北縣
  • 品質特點
  • 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
  • 批准日期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歷史淵源

蘿北黑木耳
蘿北黑木耳

生產情況

蘿北黑木耳
蘿北黑木耳

產品榮譽

蘿北黑木耳
蘿北黑木耳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蘿北縣團結鎮名山鎮肇興鎮鳳翔鎮鶴北鎮、雲山鎮、太平溝鄉東明鄉等8個鄉鎮,以及金滿屯林場、太平溝林場、大馬河林場、二十里河林場、魚米河林場、鳳翔林場、雲山林場等7個林場。地理坐標為東經130°01′—131°34′,北緯47°12′—48°21′。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3-1745。
安全要求
產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4)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環境:產地要選擇在水源清潔、充沛,地勢開闊、避風向陽的平原或緩坡地,要相對集中連片。符合NY 5358無公害食品食用菌產地環境條件。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選用抗逆性強,菌絲生長健壯、耳基生長整齊、色澤黑亮、肉厚、單片的黑木耳品種。品種選擇通過在蘿北當地選取耳體,經黑龍江省微生物研究所進行提取,扶壯,試種,擇優選用。
3、生產過程管理:養菌室建在地勢高燥,保溫通風較好的場地。田間或棚式出耳生產應選擇背風向陽、地勢平坦、有水源、空氣新鮮無污染、排水良好的自然地塊。生產原料主要為木屑(硬雜木為主),附料為麩皮、稻糠、玉米粉、豆粉、白灰、石膏等。碳、氮比例為4:1,為黑木耳生長提供充分的營養。黑木耳生產過程管理的要點是合理搭配黑木耳生長所需要的營養、溫度、濕度、酸鹼度、通風(氧氣)、光照的六大要素,創造黑木耳穩產質優的生產條件。使用農藥時,符合GB-13/T453-2001無公害黑木耳生產農藥使用準則。
3.1、菌包製作:(1)拌料裝袋。配料選用優質無腐爛木屑,附料選用標準無摻雜的精料,白灰和石膏選用正規廠家產品,達到適宜的營養比例。拌料要均勻,可採用篩料機等設備,培養基料沒有凍料,水份均勻,以手緊握料體,指縫無水分滲出、手鬆開後料體不散開為宜,酸鹼度(pH值)為6.5(稍微偏酸性為宜)。裝袋時要裝緊實,減少或杜絕袋料分離現象。(2)滅菌接菌:菌包滅菌過程當中自溫度達到100℃後,連續保持8-10小時,悶菌鍋5個小時左右出鍋。將菌室清理乾淨,力爭達到無塵、乾燥的接菌環境。用臭氧機多次消滅雜菌。接菌溫度在22-26℃之間,接菌操作完成後,菌室溫度迅速升至28℃,使接入菌種迅速成活。(3)菌包生長:接菌操作完成後,菌室溫度保持在24-26℃之間,恆溫養菌。每天早晚通風半小時,待菌室菌架中間菌包長至1/2時,菌架上部2層與下部2層進行交換位置,力爭使菌室上下菌齡相近,保證菌絲健壯。根據生產季節調整養菌溫度,45-60天左右菌包菌體長滿菌袋,低溫養菌(16—20℃)之間可有效防止菌齡老化。
3.2、催芽、掛袋黑木耳菌包出耳生產分為地擺和棚室掛袋兩種,在日最低氣溫超過10℃時進行。地擺管理過程為:栽培場地整床做畦床面要鋪一層稻草、野草、樹葉或打孔地膜防止泥沙污染耳片,澆一次透水,擺袋前床面撒一層石灰消毒備用。菌包開孔前用5%石灰水溶液擦洗菌袋錶面進行消毒。每個菌包開孔120個左右。對於單片性狀品種,可扎120—160個眼,扎眼深度0.5厘米。開口後,用塑膠膜保濕、保溫,一周左右開始早晚通風半小時,逐漸從開口處形成耳基(芽)。棚室用塑膠布和遮陰網調控溫度、濕度和光照,催芽、掛袋時間較地擺提前10天左右,不施用任何除草劑,還可有效防止周邊田地農藥飄移污染,延長黑木耳生長期30天。
3.3、澆水、採摘:黑木耳芽(子實體)生長初始階段,溫度16-20度之間,每次澆水5分鐘左右,澆水間隔90分鐘左右,耳基越大、澆水時間逐步延長。每5天左右停水曬袋2天。黑木耳採摘前,停止澆水。黑木耳要在成熟前,即沒有分泌(彈射)孢子粉之前進行採摘,采大留小,捨棄流耳,避免粘帶沙草雜質。採收前先停水1—2天,讓陽光直曬耳片,待耳片乾邊時進行採摘。採收時根據耳片的成熟度分期收穫,采大留小,採摘時避免把耳根處的培養料帶出,以保護耳芽和幼耳繼續生長。每一茬採摘結束後進行曬袋,促使菌絲扶壯積蓄能量。
3.4、晾曬、包裝、貯存:採摘的黑木耳大小1.5厘米左右,晾曬時將木耳放到離地50厘米高的防雨晾曬架上,通進日光和通風自然晾曬。晾曬過程中,耳體逐漸乾燥收縮,此時要將木耳向中間聚攏,增加晾曬厚度,耳型圓潤規整。採收的黑木耳必須及時精選,按採收期和耳型及大小分批,分等級,做到單采、單運、單儲,放在乾燥通風庫房保存。黑木耳存放:將乾燥後的黑木耳用絲袋裝實,再用塑膠袋二次包裝防潮處理,待售。
3.5、生產記錄要求:記錄黑木耳生產情況、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建立黑木耳生產過程記錄檔案,記載投入品的名稱、使用時間、使用目的、使用方法、使用量等。

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地域範圍。(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生產經營活動。(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1)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2)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1)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2)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3)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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