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教育體育局是縣政府主管教育、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主管全縣的教育和體育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考教體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教育理論的研究和宣傳工作。2、研究制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貫徹上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擬定全縣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並負責指導、協調、督導實施。
1、貫徹實施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教育理論的研究和宣傳工作。2、研究制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貫徹上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擬定全縣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並負責指導、協調、督導實施。
3、綜合管理全縣的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及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事業。
4、統籌管理使用本部門教育經費,負責教育費附加的管理、使用,歸口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5、統籌規劃,指導各類教育事業、辦學體制、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及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6、負責直屬單位及鄉鎮中國小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國防教育工作。
7、主管全縣教師調配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幹部的考核和任免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的規定,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各級各類教師隊伍的建設工作。
8、指導教育社團工作和少先隊工作。
9、管理全縣中國小教師的學歷教育、繼續教育及其考試工作,管理成人自學考試工作和脫盲後的技術教育工作。
10、管理局屬學校、局屬單位,負責直屬學校的招生及招生來源計畫,並組織實施。
11、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國語推廣工作。12、負責直屬單位的黨組建設;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任免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系統內的宣傳、統戰、紀檢、監察、審計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3、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制訂全縣體育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全縣體育改革。
14、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項目和檢查縣直、鄉鎮體育工作,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
15、統籌規劃全縣業餘體育訓練、運動項目布局,指導或組織實施全縣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參與省、市重大體育競賽活動。
16、負責縣體育重點工作建設以及縣屬體育設施的維護、管理等工作,
17、研究擬定全縣體育經濟政策,發展體育市場。
18、指導和管理縣業餘體校的訓練,負責全縣教練員、裁判員、體育教師及社會體育指導的培訓,研究和指導全縣優秀運動員隊伍的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推薦申報國家級裁判員、國家運動健將、二級裁判和運動員,負責全縣體育初級教練員資質的審批和初審、推薦中高級體育技術職稱工作。
19、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體育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20、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指導、監督縣體育各運動協會、總會的工作。
21、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