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職業技術學院院學生會規章制度
一、 總則
學生會是由院團委指導的,為老師和同學服務的學生組織。主席團(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以下簡稱主席團)是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學生會共下設十個部門,分別是:辦公室、禮儀隊、校園文明自律委員會、公寓自律委員會、競賽部、外聯部、文體部、宣傳部、創新創業部、人力資源部。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學生會成員行為,明確各部責任,提高學生會幹部的素質並高效完成各項任務,現制定以下規章制度,請所有學生會幹部以此為準則約束自身言行,樹立學生會幹部的良好形象。
二、 學生會各部門及其職能
辦公室:學生會議與活動的組織與考勤,會議活動場地的安排與協調,團委辦公室值班安排,各項主要活動的策劃與總結,共青團工作檔案的整理與歸檔,團委辦公室其他相關行政事務。
人力資源部:學生會成員信息檔案的收集整理,學生會成員與幹部的考核與推薦,團關係的轉接工作,基層團組織信息統計,團費收繳,新團員發展等工作
宣傳部:上級組織相關檔案與精神的傳達與宣講。共青團各項工作與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包括海報,新聞,微信等。微信公眾平台的維護與更新。工作影像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外聯部:校內各學生組織間的協同聯繫,校外校內各級材料的報送,與外校學生組織間的協同聯繫,活動經費的籌辦。
文體部:主辦、承辦或協辦校內各類文藝體育活動,了解學生對文體活動的需求與建議,及時向上級反饋。
競賽部:主辦、承辦或協辦校內各類競賽,協助上級部門做好校外各類競賽的材料上報工作。
創新創業部:在相關部門指導下對大學生創新創業的形勢和政策進行宣傳,主辦、承辦或協辦與創新創業相關的各類講座與活動,創客沙龍的日常管理工作。
禮儀隊:負責校內外各項會議、活動、競賽的禮儀與接待工作。
校園文明自律委員會:負責組建校園文明勸導隊,對師生校內不文明行為進行現場督察,糾正勸導。 校園環境衛生的督察與維護,關注和了解學生現狀與心態,協助做好校內學生權益的維護,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工作情況的督察和反饋。
公寓自律委員會: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宿舍環境,衛生和紀律的督察工作,負責早操的檢查和信息匯總反饋,觀察學生動態,定期對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反饋檢查情況。負責對學生進行宿舍文明安全勸導。
三、納新制度
1、參加競聘的同學,以自薦的形式到指定招新地點填寫個人信息,報名競聘。
2、在任學生會幹部根據報名競聘人數及納新信息表,確定最終候選人名單。
3、現任學生會幹部共同商議,安排統一的時間和地點,舉行面試大會,屆時主席團成員會對各候選人進行面試,根據當時的情況初步確定預備成員。
4、 面試大會結束後,各預備成員會有為期15天左右的考察期,各部部長分配任務,根據成員完成情況和相關的調查表確定最終人員,成為學生會正式成員。
5、召開學生會第一次見面大會,宣讀各部納新的成員名單。
四、退會制度
1、退會按事由分為自願和責令退會,退會人員必須向主席團成員提交書面退會申請書,主席團成員上報團委,經組織討論決定批准,上交會牌後方可退會。
2、因自身原因需退會的成員,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書,給出詳細說明及充分理由,在所屬部門進行協商,經主席團討論,上報團委批准,上交會牌後方可退會。
3、對工作責任心不強,有不良行為,連續曠會或犯有嚴重錯誤的成員,主席團成員有權利實行勸退,並提交退會申請書。
4、對於未經主席團成員批准,擅自離職或退出學生會的成員,將上報團委,由團委進行全院通報,並作開除學生會處理。
5、退會人員在通過退會批准後一個禮拜內,要做好相關工作的交接。
五、會議制度
1、每周定期召開主席團成員例會。例會由學生會主席主持,匯報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並傳達團委下達的工作。
2、主席團成員的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負責整理並存檔,各部門的會議記錄由各部部長整理存檔。
3、各部門每周定期召開部門會議,會議記錄由各部門指定人員整理並製作成電子版上傳至院學生會總群中。
4、一個月要做一次工作總結,需要各部部長總結當月做的所有工作,整理成電子版並交於主席團審閱。
5、例會的考勤需要各部長詳細記錄,不得無故缺席。
6、學生會會不定期召開全體大會,全體大會所有人員必須到場(重大原因除外),各部長做好考勤。
7、大會需提前20分鐘入場,小會需提前10分鐘入場,無故遲到者視為曠會處理。
8、所有會議,凡是無故曠會者,需寫檢討書作為懲罰。
9、會議期間如無特殊情況不得早退,如有無故早退者,由部長記錄並上交主席團處置。
10、會議期間,要認真做好相關的會議記錄,各部長不定期進行審閱。
11、要保持會場紀律,不交頭接耳,大聲喧譁,並將手機調成振動或靜音。
六、請假制度
1、各位成員應儘可能的參與院學生會各類會議以及各種活動。如有特殊原因,須在會議或活動開始前向相關負責人提交請假條(假條格式見附屬檔案)。
2、請假超過一學期所召開會議和所組織活動總數三分之一者,取消評優資格。
3、沒有請假、未被準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會議或不參加活動的按缺勤處理。一學期內累計三次缺勤者,給予口頭警告批評,並要求寫一份檢討書;累計五次缺勤者,給予學生會大會通報批評;累計七次無故缺勤者,視情況實行勸退制度。
4、如若發現請假人虛構請假事由,按缺勤計,並直接進行大會通報批評。
七、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為每天的上課時間,值班成員為每個部門輪流值班。
2、值班人員不得遲到缺勤,有時需提前請假,讓其他幹事替班。
3、值班人員要愛護創客沙龍里的公用設施,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值班時必須負責一些物品的擺放和文檔的整理。
4、值班人員應按照值班表按時上崗,不得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或在值班期間做任何影響工作的事情。
5、值班期間學生會的物品不得隨便擅自借出或私自使用,如有借出,需要及時向部長反映情況,批准後並做相應的登記方可借用。
6、值班人員應時刻注意自己的禮儀操行,見到老師或書記需主動問好。
7、值班人員應打掃衛生,勤倒垃圾,保持創客沙龍的清潔。
8、在值班結束前,通知要換班的成員,務必做好鑰匙交接工作。
9、值班人員每天必須簽到、不準代簽曠簽,否則將給予相應處罰。
10、值班人員需注意個人形象,見到老師來訪,需要主動上前迎接;不得在創客沙龍吸菸、喝酒。
11、如若發現值班期間無人留守,將追究相應值班人員的責任。
八、獎懲制度
1、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每次都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或超額完成學生會布置的任務的幹事,經所在部部長向主席團提名統一商討後,可給予適當的物質和精神獎勵,並向團委提名報告。
(2)各部部長必須承擔本部的工作責任,對工作開展順利、取得較佳成績的部長,可由副主席提名交與主席團同意商討後,給予適當精神或物質獎勵,並向團委報告。
(3)學生會成員可向主席團提出對學生會的意見和建議,意見和建議被採納者將視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表彰。
(4)對多次在學生會內部獲得口頭表揚的成員,學期末將優先考慮授予院“優秀學生會幹事”稱號。
2.處罰
(1)學生會成員必須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對於違法違紀、違反學校管理制度,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警告、記過或除名處分。
(2)學生會任何成員個人不得以學生會名義處理個人或其他組織事物,違反者第一次予以通報批評,若再犯予以除名處分。
(3)對於不服從或消極對待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的成員,第一次給予私下口頭警告,第二次給予全學生會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勸退警告。
(4)對於工作更改意見下達後沒有及時改正的學生會成員,第一次給予私下口頭警告,第二次給予全學生會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勸退警告,若再犯,則予以學生會除名處分。
(5)對於不配合上級部門,自行其事的學生會成員,第一次給予私下口頭警告,第二次給予全學生會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勸退警告,若再犯,則予以學生會除名處分。
(6)參加學生會全體大會(主席團成員)或者重大活動的成員,必須著正裝,佩戴相應的會牌,未達要求者,予已警告,若累計三次,上報主席團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九、附則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於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主席團。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