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名稱取自於《重回漢唐》中的“我願重回漢唐,再奏角徵宮商,著我漢家衣裳,興我禮儀之邦”,宮徵漢服社是一個以漢服為載體的,宣傳漢文化的學術性社團。為恢復傳統文化、弘揚民族精神、遏制寶貴的文化遺產外流儘自己的一份力量。這是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是我們的責任,同時也是在我們蘭州文理學院這樣一所以文化、旅遊、傳媒、藝術為主體的套用型本科大學創造濃厚人文氣息、給予廣大同學人文薰陶的良好契機。與此本社團將秉承“華夏復興,衣禮偕行”的理念推動漢服的生活化、常態化。
因發展考慮於丁酉年三月正式更名為“蘭州文理漢服雅集會”。
是在蘭州文理學院社會管理學院的指導下,校內由社會管理學院直屬管理;校外依託蘭州漢服雅集會獨立發展,學生自主發起,由學校各年級各專業學生自願參加的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宮徵漢服社
- 外文名:Gongzhihanfu community
- 成立時間:2016年
- 直屬管理:社會管理學院
一、創建背景,二、創社目的,三、社團精神,四、社團宗旨,五、發展目標,六、社團發展,七、發展理念,宮徵漢服社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機構設定,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會費,第五章 社團活動,第六章 管理制度及機構組織,第七章 侵權責任聲明,第八章 附則(細則),
一、創建背景
漢服是中國漢民族傳統服飾的簡稱,全世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傳統服飾,與日本的和服,韓國的韓服,滿人的旗袍,藏族的藏袍一樣,漢民族也有自己的傳統服飾漢服。在歷史上,漢服是世界第一大服飾體系,因為漢民族有其章服之美,而稱為華,有其禮儀之大而稱為夏,故而稱漢民族為華夏民族。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尋根的重要,一個人有祖宗,一個民族也有傳統,復興漢服文化是復興中國傳統文化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因為歷史原因,漢服在中國社會斷代時間長達三百餘年,這次幾乎徹底和長時間的斷代給漢服復興帶來了相當大的困難。但是即使在這樣的環境下,漢服復興仍然在十年間取得了可觀的成果,僅在蘭州,就有蘭州漢服雅集會等民間協會和西北師大、蘭交大等的校內社團,這就說明了漢服復興的必然性和發展前景。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漢服復興仍然處在初期階段,使漢服以及漢服所代表的傳統文化得到全面認可的道路依然很長。因此我們申請在學校成立漢服社,從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活動開始,從漢服穿著與基本禮儀開始,逐步的推廣漢服與傳統文化,與全國性的漢服復興運動一起,逐步實現傳統服飾和文化的復興。從同學們的課餘文化活動開始,踐行用體格穿西服,用人格穿漢服。
二、創社目的
通過組織的活動,增強同學們的民族認同感和歸屬感,力求在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中培養同學們的民族意識,了解自己的民族定位,使同學們在擁有自主意識的基礎上更好的理解民族融合,並能致力於民族融合。正因為民族意識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對發揚民族精神。
三、社團精神
華夏復興 衣禮偕行 明心見性 修身養性
四、社團宗旨
傳承民族服飾 弘揚傳統文化
五、發展目標
1.我社以蘭州漢服雅集會為實力基礎依靠,定期對我社社員進行講座培訓。
2.建社試運營階段,我社將舉辦漢服知識講座、漢服形制展示、漢服復興相關影片播放,傳統節日慶祝等特色活動展示。
3.正式成立社團後,我社將定期舉辦漢服、傳統文化知識講座,相繼增加髮簪課、漢舞課、古琴課和其他招牌活動。
4.有計畫的組織社團的會員參加各大高校漢服同袍間的雅集活動,進行漢服及史傳統文化的交流。
5.利用宣傳單頁及宣傳手冊科普傳統文化知識,讓人們了解及知悉千年的華夏文明。
六、社團發展
漢服復興並不是誇大漢族的地位,而是以民族服飾為渠道,增強漢族人的民族意識,以一個民族人的位置去看待民族融合,並身體力行的取維護民族團結,更好的實現民族文化之間的交流融合。
漢服復興並不是復古,而是在發揚傳統文化的基礎上,讓燦爛的華夏文明激勵我們更加熱情地投入到現實生活中來。大而言之,以“華夏復興,衣禮偕行”為宗旨,普及民族服飾文化,以推進漢服、漢文化的全面復興為目標,讓漢服重新被我國社會公認為漢民族的民族服裝。
讓“衣冠之美,禮儀之大”的真正華夏理念重新回歸我們的社會生活,並與現代生活方式和諧自然相融,讓發揚民族精神、弘揚民族文化的觀念深入人心。小而言之,讓全校師生更加深入的了解漢文化、漢服文化,並從本社各項活動中增強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從而把這種精神投入到日常的學習生活中,更好的體現文理人的良好風貌。
七、發展理念
漢服復興的途徑是推廣傳統文化,其根本目的是重塑華夏精神,過去,我們的祖先沿襲了千年的衣冠;如今,我們也有責任,去清本正源,體體面面的穿上屬於我們民族的服飾。我們旨在完成各民族平等基調下的漢民族自我完善,尋回我們失落的傳統文化,這會是所有漢服同袍們畢生的信仰和追尋的目標。我們的活動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提高大學生自身素質,普及傳統文化常識。
宮徵漢服社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機構設定
第三章 會員
第四章 會費
第五章 社團活動
第六章 管理制度及機構組織
第七章 侵權責任聲明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名稱為:宮徵漢服社,是在社會管理學院的指導下,學生自主發起由蘭州文理學院社會管理學院從事法學教育及傳統文化教育的楊芳副教授作為本社團的指導老師,並由我校各年級各專業學生自願參加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二條:創建時間:2016年6月
第三條:本社團的宗旨:傳承民族服飾 弘揚傳統文化
第四條:本社團基本任務:
1.宣傳及普及民族文化,開展各種禮儀學術教學及表演活動。
2.有計畫的組織會員參加學校及各學院的晚會表演。
3.與各高校漢服協會進行合作、交流。
第五條:本社團代表全體社團成員的共同利益,對本社團會員負責。
第二章 機構設定
第六條:機構設定圖
第七條:社團部門中書令1名(會長)
尚書令、門下侍中2 名(副會長)
吏部部長1名(辦公室)
戶部部長1名(財務部)
兵部部長1名(策劃部)
禮部部長1名(文藝部)
工部部長1名(宣傳部)
刑部部長1名(組織部)
第八條:社團部門職責
1.中書令(會長):
負責統籌社團發展,並負責社團內部的領導、協調、組織、制定協會以及活動的安排,對上級主管領導及社團會員負責,領導和協調社團的整體運作,確定內部人員的人事變動,有權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處理相關事宜、對外代表社團。
2.尚書令、門下侍中(副會長):
分別負責日常公共管理、主持協調各職能部門、各活動開展的具體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年度社團活動計畫,並協助會長開展各項工作並對內、對外的學術事項,認真抓好各分管部門的工作,並加強工作的指導和落實,如若會長不在、副會長有權代理會長所在職責。
3.吏部(辦公室主任):
負責社團內部飛信、考勤、活動人員安排等人事調動,記錄每次的活動情況及會議記錄,並在大型活動完成之後及時對活動進行總結、並上報於社長。
4.戶部(財務部與外聯部):
主要負責會員費的收取和管理、社團活動經費的預算以及社團開展的各項資金並管理和監督社團的各項財務管理、報銷,財務報表上交,同時負責社團漢服租借管理等以及負責社團對外的聯繫、溝通,為社團活動籌集資金、拉贊助。
5.兵部(策劃部):
負責策劃每一次的策劃與活動方案、爭取將每一次的策劃做到精煉正規,以中華民族千百年的文化傳承精神為基礎,充分展現我社團文化,突出社團特色。
6.禮部(文藝部):
負責社團文藝活動的排練演出,以及籌辦社團的器樂、聲樂、曲藝、舞蹈書畫比賽,並培訓文藝骨幹。
7.工部(宣傳部):
分別負責宣傳工作,在活動前出海報,及時準確地宣傳本社團的活動時間和地點,積極組織迎新和其他文藝活動、節慶活動,並協助社團部做好相關社團的工作。
8.刑部(組織部):
主要負責我社團活動會議場地的布置工作,負責社團活動時的場地及其它資源的使用調配,組織社團年度會員招募;協調招新工作順利進行以及社團各項大型活動的策劃初步審查,特殊活動的策劃和組織。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社團成員面向在校全日制大學生招收,每學年年初(或每學期初)進行納新。
第十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組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社會正義感。
(二)承認並遵守“蘭州文理學院宮徵漢服社”章程。
(三)熱愛漢服和傳統文化並具有一定的傳統文化修養。
第十一條:入會程式
(一)根據《章程》規定的條件,填寫《蘭州文理學院宮徵漢服社入會申請表》;
(二)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大1寸或2寸)兩張;
(三)將《申請表》、照片交至吏部(辦公室負責人),社團吏部初審合格後上報社團會議部審批;
(四)繳納當屆會員會費
(五)經批准後即可領取會員證成為本社團會員。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會
(一)嚴重違反校級校規,並造成不良影響者;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三)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四)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者。
第十三條:會員的權利
(一)具有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文藝晚會及各項學術禮儀實踐教學等有關活動;
(三)對社團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優先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高校漢服聯盟巡演活動、培訓、交流及相關活動;
(五)有權要求本社團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六)有權要求社團向社團部及有關部門反映其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社團章程和有關規定,執行社團決議;
(二)維護社團的合法權益和聲譽,促進社團的發展;
(三)完成社團交辦的相關事宜;
(四)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有關活動,向社團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
(五)按時註冊登記,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四章 會費
第十五條:戶部(財務部)負責會員會費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會員會費標準
(一)個人會員會費每人每年15元;
(二)捐贈費。在自願的原則下,我社團接受社會各界及個人的捐贈和資助。
第十七條:會費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主要用於:
(一)為會員提供信息、宣傳資料、刊物、服飾、徽章、會員證、證書的開支;
(二)各部門辦公和其他日常事務性的開支;
(三)舉辦各種活動的補貼性開支;
(四)推動各高校漢服聯盟發展等事業開支;(如服飾郵寄費)
第十七條:會員退會或被除名時,不再退還其繳納的會費、資助費。
第十八條:社團會費的管理辦法
執行社團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其用途完全受指導老師、會長、部長、會員的監督審計,賬面需公開透明。
第十九條:凡違反下列任何一條的會員,社團有權給予通報批評、警告、直至終止會員資格為止
(一)擅自以社團名義從事與經營、貿易、商務有關的活動;
(二)擅自以社團名義在校內、外其他組織聯絡,並對社團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違反社團《章程》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情節嚴重者;
(四)觸犯國家法律規定,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被學校開除學籍的;
(六)有損蘭州文理學院宮徵漢服社形象者;
(七)不按時繳納會費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社團活動的。
第二十條:會員退會一經社團吏部批准,即取消會員資格和享有的一切權利。
第五章 社團活動
第二十一條:社團每周進行禮儀實踐教學,並在教學後的第三個月對社員進行禮儀實踐考核。
第二十二條:社團定期邀請蘭州漢服雅集會的同袍對社員進行相關的學術講座及禮儀實踐教學。
第二十三條:社團將在重大節慶(校慶、傳統節日、校園晚會)組織一定的表演活動。
第二十四條:組織社員在各高校漢服聯盟的各大晚會進行演出。
第六章 管理制度及機構組織
第二十五條:本社團最高機構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責:
1.制定、協助修改本社團章程。
2.選舉產生或罷免社團的主要負責人。
3.提出本社團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方針。
4.審議及監督社團工作任務和財務報告。
第七章 侵權責任聲明
第二十七條:如有任何人以本社團名義進行任何方式的斂財活動或在公共場所惡意詆毀我社團、社團會員名譽的,我社團均視為侵權行為,並依法定程式,我社團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公開道歉恢復我社團、社團會員名譽。
第八章 附則(細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暫行管理辦法所有解釋權均有本社團主要負責人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