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

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

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是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工作者、愛好者共同發起組織的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是蘭州市安寧區文化和體育局,登記機關是蘭州市安寧區民政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
  • 成立時間:2018-08-22
  • 法人:趙智宏
  • 地點:蘭州市安寧區科技孵化園
協會簡介,協會宗旨,協會章程,主席團成員,主席講話,組織寫生,舉辦活動,

協會簡介

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是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工作者、愛好者共同發起組織的社會團體。於2018年8月22日正式成立。

協會宗旨

組織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工作者積極開展寫生交流和展覽活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
第二條 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安寧區從事美術創作、研究的美術愛好者自願組成的地方性學術研究及交流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黨的文藝路線、方針、政策。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振興美術事業而貢獻力量;積極組織動員青年美術人才,發展新生美術力量。
第四條 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蘭州市安寧區文化和體育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蘭州市安寧區民政局,並接受蘭州市安寧區文體局和蘭州市安寧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辦公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萬新南路16號科技產業孵化園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會員進行學術探討、交流,促進蘭州市安寧區美術隊伍的發展和理論及創作水平的提高;
(二)、組織主辦展覽、研討活動;
(三)、開展藝術培訓;
(四)、加強與省內外美術界及其他組織的聯繫與協作;
(五)、積極配合蘭州市安寧區及其他有關部門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章 會員構成及入會程式
第七條 協會由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 會員年齡不限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本協會正式會員兩人推薦,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定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時、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保持和協會的聯繫,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介紹發展優秀美術人才。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以理事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理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理事、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條 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安寧區美術界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有較強的組織領導才能;
(八)、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應對協會有重大貢獻;
第二十二條 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五年(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常務理事會2/3以上成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協會主席為協會法定代表人(協會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主席擔任)。
第二十五條 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做財務、人事等相關工作安排
(四)、提名副主席、秘書長、理事人選。
第二十六條 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協會具有專門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常務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五條: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一)、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二)、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三)、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務債權,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四)、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主席團成員

主席:趙智宏
常務副主席:梁海平
副主席:包建新、孫欣、梁海平、李合民、王海洋、莫曉捷、史忠平
秘書長:拓守玲

主席講話

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主席趙智宏表示,蘭州市安寧區文化底蘊深厚,既是絲綢之路上的重要節點,又是高校美術學院教授聚集的文化區。安寧區美術家協會成立,是安寧區美術工作者共同期盼和努力的結果,是安寧區的一大盛事,安寧美協將始終堅持黨的文藝方針,緊緊圍繞安寧區區委區政府政策,團結和組織全區美術工作者積極開展美術創作和展覽,立足安寧,紮根安寧,服務安寧,為安寧區的文化事業添磚加瓦。

組織寫生

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組織寫生活動如下:
2018年7月28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組織包建新、孫欣、李合民、王海洋老師在蘭州興隆山寫生。
2018年8月11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組織梁海平、鄭屹、柳長德老師在蘭州鹽池溝寫生。

舉辦活動

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組織公益活動如下:
2018年7月1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第一屆學術顧問研討會成功舉辦
2018年7月28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慶“八一”書畫進軍營
2018年8月22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隆重成立
2018年10月17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金秋菊展寫生活動開筆
2018年11月2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金秋菊花寫生作品徵稿活動取得圓滿成功
2018年12月12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首屆美術作品展覽徵稿
2019年3月3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掛牌(組圖)
2019年4月26日,第36屆蘭州桃花旅遊節文化系列活動“墨蘊桃鄉、書香安寧”甘肅名家書畫作品展
2019年6月3日,2019蘭州市安寧區首屆《印象蘭州》青少年繪畫大賽成功舉辦
2019年6月4日,蘭州市安寧區美術家協會首屆美術作品展徵稿活動獲獎名單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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