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關區供銷合作社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3號)和《中共蘭州市城關區委、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城發〔2010〕26號)精神,設立蘭州市城關區供銷合作社,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城關區供銷合作社
- 地區:蘭州
- 時間:2010年
- 職責:推進經營
主要職責,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社會主義新農村現代經營網路、為農服務組織的發展規劃,做好農民和農民經紀人培訓工作。推動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經營網路和其他服務組織規範運行。
(三)堅持合作制原則,大力推進經營、組織和服務創新,加快構建城鄉並舉、工貿並重、運轉高效、功能完備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體系。
(四)享有社有資產和社屬企業所有權,堅持社企分開原則,依法行使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和解聘權,企業重大經營、投資活動審批權,企業經營管理監督、檢查權,享有社有財產受益權和處分權。
(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區供銷合作社為事業性質,科級建制,經費管理。核定領導職數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