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Icebreaker-人際關係協會

蘭州大學Icebreaker人際關係協會,是在共青團蘭州大學委員會和蘭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指導下,學生自主發起,由各年級、各專業的學生自願參加的學生社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大學Icebreaker-人際關係協會
  • 協會簡介:發展人際關係”為核心
  • 機構設定:領導下進行協會運作
  • 負責人:陳小娟,蘭州大學教育學院
協會簡介,機構設定,歷屆負責人,主要活動,蘭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蘭州大學,

協會簡介

以“發展人際關係”為核心,以“簡單、平等、和諧、互助”為活動理念,以“擴大人際交往,學習交往理念,發現人間真情”為主旨,以解決人際關係問題、探討人際關係理論與心得、探索新型人際關係問題為手段的新時期兼具交流、研究、活動的大學生協會。
協會口號:“靠近你,溫暖我!”

機構設定

本協會在理事會領導下進行協會運作,理事會下設執行委員會(簡稱“執委會”)和財務管理委員會(簡稱“財管會”),理事會決定本協會重大事項,執委會負責協會常規運作,財管會對協會財務進行專項管理。
執委會下設事務部、項目部、新聞與推广部三個部門。

歷屆負責人

2014年——2015年,蘭州大學Icebreaker人際關係協會創始人:陳小娟,蘭州大學教育學院2011級教育學專業;
理事會理事長:張璇,蘭州大學文學院2011級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執行委員會執行長:陳小娟,蘭州大學教育學院2011級教育學專業;
財務管理委員會主任:宋莉,蘭州大學教育學院2011級教育學專業;
事務部部長:王靖宇,蘭州大學教育學院2012級教育學專業;
項目部部長:呂天鵬,蘭州大學教育學院2013級套用心理學專業;
新聞推广部部長:帥磊,蘭州大學教育學院2013級套用心理學專業;

主要活動

(一)常規活動
1、人際關係知識科普:邀請專業老師、同學或通過KT版就有關知識進行科普性的宣傳,可面向全校同學。
2、電影賞析:集中會員觀賞相關電影,並進行討論。
3、專題講座:邀請專業老師就部分熱點問題進行講座,或由社員自願就自己對於人際關係的研究進行講座。
(二)特色活動
1.案例分析:本活動分兩部分組成,以周為單位輪流舉行,前半部分為心理學專業、雙學位或自學心理學的社員參與,對經典人際關係案例進行分析討論,給出解決方案,後半部分為願意參與的社員可以提出自己的問題由感興趣的社員自由討論解決,或要求有相應資質的社員(心理諮詢師三級及以上或其他相應資質)予以解答,解答社員應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儘量幫助解決。
2.Morningcall:由本社團三星級及以上成員參與,由社團進行分組。小組成員相互約定時間,在約定的時間互相通過打電話等方式盡力叫對方起床,具體效果應向社團上報備案。
3.最佳partner:社團每年通過網路平台舉辦“蘭州大學最佳partner大賽”,社團對參賽每對partner進行專業的心理測試,然後每人以任意方式展現一個兩者之間發生地故事,由網友進行投票,選出前十名,由協會在520·525人際關係文化周中進行頒獎。
(三)項目活動
1.520·525人際關係文化周:在一周內結合當年525心理健康節活動主題,開展網路最佳partner頒獎、電影展播、有獎問答、知識宣傳、心靈樹洞、傳聲筒、Morningcall2.0等活動。
2.“擁抱蘭大”:
與校內兄弟社團、心理諮詢中心等單位聯合舉辦,開展新生噴泉舞會、“翠英情·迎朝陽”戶外素質拓展、新生人際關係調研等活動,並視情況開展不少於三場的關於新生融入大學生活的講座。

蘭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蘭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是接受校團委領導和幫助的所有在蘭州大學註冊的學生社團的聯合體。本聯合會代表了所有成員社團的共同利益。
第二條 本會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的基礎上,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弘揚校園主旋律為根本宗旨,聯合全校學生社團創造性的開展理論教育、科技創新、文化體育等豐富多彩的活動,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突出在校學生社團的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趣味性,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為社團成員的全面成長成才服務。
第三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為各個成員社團的良性發展創造條件;
(二)協調各成員社團之間的關係,加強成員社團的統一建設;
(三)發揮社團聯合會的橋樑紐帶作用,加強成員社團與學校之間的聯繫;
(四)加強該校成員社團與其它院校社團之間的聯繫;
(五)監督指導各成員社團的活動,使之正常運作。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取得該校學籍的本科生、成教生、高職生、研究生且參加了本會組織協調的各個社團組織,均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後,可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務;
(二)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並實行監督權;
(三)參加社團聯合會和各個學生社團舉辦的各種活動;
(四)加入本會的各級組織並在其中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五)對侵害成員權利的行為,有權向本會提出意見及申訴;
(六)有通過合理程式退出學生社團的權利;
(七)有獲得所參與學生社團有關資料的權利。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校規、校紀;
(二)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三)協助樹立和維護本會聲譽。
第七條 本會會員如違反本會章程或決議,應接受本會的勸阻和批評;錯誤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本會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建議給予紀律處分,並開除會籍。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八條 本會按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校團委的領導及具體指導下,依照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和本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四章 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
第九條 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是校團委及所有學生社團監督下的主要執行機構。主席團內部實行分工負責制,主席團成員共五人,其中設執行主席一人,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醫學校區有負責人一人。
第十條 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主持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全面工作,負責把握社團聯合會的工作方向,決策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社團聯合會主席對外代表蘭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十一條 主席團的職權和職責:
(一)每周一晚進行主席團例會。討論社團聯合會的有關重大事項及社團資金申請情況;
(二)召集、主持學生社團大會;
(三)制定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計畫及有關規章制度,必要時應召集學生社團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四)根據工作的需要,決定社團聯合會職能機構的組建和撤銷,可任免職能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五)領導、協調和監督各學生社團以及學生社團聯合會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六)管理和申請社團聯合會經費;
(七)主席團在工作中實行以執行主席為核心的集體領導;
(八)討論決定應當由主席團決定的其他重大事務。
第十二條 學生社團聯合會專職秘書長有權列席主席團會議。校研究生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可以列席主席團會議。
第五章 基層組織
第十三條 各學生社團是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下的組織機構,在工作上接受學生社團聯席會的組織協調和領導。
第十四條 各學生社團應當認真執行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決議和工作安排,並對社團聯合會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議、批評,配合所掛靠院(系)黨、團委組織開展的各種具體活動,並通過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會議向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十五條 本會活動經費每學年由有關部門撥給或通過其他渠道爭取社會贊助,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專職秘書長及主席團統一管理使用,用於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各項工作。
第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蘭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蘭州大學

蘭州大學(Lanzhou University),簡稱蘭大,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位於甘肅省省會蘭州市。是中國高層次人才培養和科學技術研究的重要基地,始於1909年創建的甘肅法政學堂,學校名列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32所副部級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教育部批准建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是國家研究生自主劃線的34所名牌大學之一,是北約高校聯盟和上海合作組織大學重要成員之一,也是國家“111計畫”、“珠峰計畫”、“2011計畫”、“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畫”重點建設名校。是國家863 計畫,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高校,獲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建博士後流動站,設文理科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入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均在首批。
到2012年底,學校有兩院院士13(含雙聘)人。有6個校區,總面積3807畝;有14所附屬醫院,國家重點學科10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2個;國家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6個。本科專業90個;一級碩士點44個,二級碩士點235個;一級博士點19個,二級博士點116個,博士後流動站17個。學校有本科生19213人,研究生11827人,留學生4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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