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傳員

蘭傳員,湖北棗陽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1月13日,棗陽市人民法院判決蘭傳員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傳員
  • 政治面貌:民眾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經審理查明,1996年,蘭傳員利用吳波、丁紅二人社會關係販賣糧食、棉花、木材等,通過長期蠻橫賴賬等手段積累了一定的財富。在此基礎上,蘭傳員先後籠絡了葉建軍、彭雪鋒及吳海波、蘭海波、李輝等社會閒散人員,並組織和策劃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一個以蘭傳員為組織者、領導者,吳海波、蘭海波、李輝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漸形成。蘭傳員被組織成員尊奉為“老人家”,被當地老百姓稱為“難纏”、“蘭霸天”。
在蘭傳員的組織領導下,該組織長期盤踞琚灣當地,稱霸一方。該組織通過暴力、威脅、強占以及詐欺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中包括13起刑事案件以及10餘起違法事件,造成2人重傷、5人輕傷、多人輕微傷;該組織通過威逼恐嚇,組織人員上訪告狀等方式排除異己,扶持宗族勢力,把持當地基層政權,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和基層政權穩定;該組織通過強占集體資產、詐欺國家多項補貼、騙取貸款、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大量非法經濟利益,違法所得總計831餘萬元。

依法判決

2019年11月13日,棗陽市人民法院對蘭傳員等13人涉黑案一審宣判,首要分子蘭傳員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窩藏、包庇罪,詐欺罪,騙取貸款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九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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