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邁

蘇邁

蘇邁(1059年—1119年),字維康,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生活在北宋時期蘇軾長子,生母為蘇軾的第一位妻子王弗。嘗為酸棗尉(《蘇軾文集》卷六八《書邁詩》)。

1113年(政和三年),55歲蘇邁在蘇家湖,常攜孫到岳父呂陶隱居處蕭縣居住,至1119年(宋徽宗宣和元年)三月十五日,蘇邁卒於蕭縣皇藏峪龍崗泉。

康熙版《德興縣誌》載其“文學優贍,政事精敏,鞭朴不得已而加之,民不忍欺,後人仰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邁
  • 外文名:sumai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眉州眉山
  • 出生日期:1059年
  • 逝世日期:1119年三月十五日
  • 職業:官員、文人
  • 父親:蘇軾
  • 母親:王弗
人物生平,生年考證,軼事典故,墓地,

人物生平

公元1065年(治平二年),蘇軾判登聞鼓院,直史館,蘇邁隨父在京讀書,五月,母親王弗逝,次年祖父蘇洵逝,8歲蘇邁隨父、叔嬸扶喪出都,返眉山,後在眉山讀書。
蘇邁蘇邁
1068年(宋神宗熙寧元年),蘇軾除服後,續娶王弗堂妹王季章(王潤之),10歲蘇邁受王季章撫養,同時亦受乳母任採蓮撫養,1069年冬,邁隨父、繼母、叔嬸回京讀書。1072年(熙寧五年),邁又隨父在杭州讀書。1075年(熙寧八年),邁再隨父在密州讀書。
1077年(熙寧十年)三月,十九歲的蘇邁,經蘇軾向殿中侍御史呂陶求婚:“里門之游,篤於早歲;交朋之分,重於世姻。某長子邁,天資樸魯,近憑一藝於師傳。賢小娘子姆訓夙成,遠有萬石之家法。聊申不腆之幣,願結無窮之歡。”邁娶呂陶公女。次年(1078年)八月生一子簞。
1081年(神宗元豐四年),對試策進士第。1082年(元豐五年),邁妻呂氏病逝,葬黃州。
1084年(元豐七年),邁授饒州(今江西省鄱陽湖東)府德興縣尉,六月初九丁丑日,同父至齊安湖口石鐘山下,公分路赴德興任。期間,邁遵父囑,立志為民,身體力行,盡職盡責。
蘇軾《與陳季常書》云:“長子邁作吏,頗有父風”。《德興縣誌·卷八》謂,邁公有政績,後人立‘景蘇堂’仰之。
1085年(元豐八年)正月,邁續娶石康伯之女。三月,蘇軾告病蒙準,邁隨父到徐州養病,城南立業‘蘇家湖’莊。
1086年(元祐元年),蘇符生。初秋,邁罷德興任,責授酸棗縣令。
1089年(元祐四年)改任西安縣丞,因朝中程頤政岐而途中誥免。
1090年(元祐五年)十月,授雄州防禦推官,知河間令。
1094年(紹聖元年),罷河間令回‘蘇家湖’。
1096年(宋哲宗紹聖三年),邁上書求職韶州仁化令,獲準。於是,趁赴任之機,將自己家眷和蘇過家眷都搬至惠州。後又因韶惠相鄰迥避謫籍而不得上任。
蘇軾在給王古的信中說:“小兒授仁化,又礙新制,不得赴,蓋韶、惠亦鄰州也。食口猥多,不知所為”。軾貶瓊,蘇邁只好寄居惠州,挑起家庭重擔。
1100年(元符三年),徽宗即位,大赦天下,蘇軾自瓊北歸,提舉成都玉局觀,自廣州後邁陪父北行,至常州,軾逝,遵父願,乘舟護柩經準汴赴汝州,並遷繼母王潤之靈柩來汝,與父合葬於汝州郟縣釣台鄉上瑞里(後人稱小峨眉山)。
1104年(崇寧三年),蘇邁在汝州除服後,回蘇家湖居住。
1107年(大觀元年),知嘉禾令(嘉禾為秀州,治嘉興)。蘇過有《送伯達兄赴嘉禾令》詩:“五歲臥箕穎,分甘一廛氓”。
1112年(政和二年),罷嘉禾令,回蘇家湖。攜孫前往穎州看望叔父蘇轍。蘇轍有《喜侄邁還家》詩一首。
1113年(政和三年),55歲蘇邁在蘇家湖,常攜孫到蕭縣皇藏峪龍崗泉岳父呂陶隱居處居住,至1119年(宋徵宗宣和元年)三月十五日,蘇邁卒於蕭縣龍崗泉,終年六十一歲。
蘇遵蘇邁遺願,葬蕭縣城南小龍崗東無艷泉主穴龍頭之上。
蘇邁娶呂氏,續娶石氏,側室李氏、高氏,子六:長簞,次符,三籥,四筍,五笈,六笙。女適紫微舍人劉仲武

生年考證

蘇過《斜川集·送仲豫兄赴官武昌敘》述:“長兄年五十有三,猶為州縣吏。”蘇過此敘作於1111年(政和元年),上朔五十三年,蘇邁當於1059年(嘉祐四年)生於眉山。

軼事典故

(一)蘇軾下獄後未卜生死,一日數驚。在等待最後判決的時候,其子蘇邁每天去監獄給他送飯。由於父子不能見面,所以早在暗中約好:平時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決的壞訊息,就改送魚,以便心裡早做準備。一日,蘇邁因銀錢用盡,需出京去借,便將為蘇軾送飯一事委託朋友代勞,卻忘記告訴朋友暗中約定之事。偏巧那個朋友那天送飯時,給蘇軾送去了一條熏魚。蘇軾一見大驚,以為自己凶多吉少,便以極度悲傷之心,為弟蘇轍寫下訣別詩兩首,其一:“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世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其二:“柏台霜氣夜淒淒,風動琅璫月向低。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額中犀角真君子,身後牛衣愧老妻。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應在浙江西。” 詩作完成後,獄吏按照規矩,將詩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本就欣賞蘇軾的才華,並沒有將其處死的意思,只是想藉此挫挫蘇軾的銳氣。讀到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感動之餘,也不禁為如此才華所折服。加上當朝多人為蘇軾求情,王安石也勸神宗說:聖朝不宜誅名士,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貶其為黃州團練副使。轟動一時的“烏台詩案”就此銷結,而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也廣為流傳開來。
(二)公元1079年(宋神宗元豐二年),蘇軾因作詩“謗訕朝廷”罪貶謫黃州(今湖北省黃岡市)擔當團練副使。這是一個閒差使,43歲的蘇軾得以有閒經常與長子蘇邁一起讀書作文,說古論今。有一天,父子倆不知怎的竟談到了鄱陽湖畔石鐘山的名稱由來。蘇邁從《水經注》等古書中找出許多說法,如“下臨深潭,微風鼓浪,水石相搏,聲如洪鐘”,“得雙石於潭上,扣而聆之,南聲函胡,北音清越,止響騰,餘音徐歇”。對這些說法,蘇軾都覺得是牽強附會,實不可信。蘇邁想找其它書,蘇軾阻止了他:“不用找了。大凡研究學問、考證事物,切不可人云亦云,或者光憑道聽途說就妄下結論。看來,石鐘山這個問題,還必須實地考察求實才能解決呢!”
“石鐘名稱由來”這一問題,在蘇軾父子倆的心中一懸就是5年,一直到元豐七年(公元1084年)才有了解決的機會。是年六月初九丁丑日,蘇邁到饒州德興縣(今江西省鄱陽湖東)擔任縣尉,48歲的蘇軾送他到湖口,順便帶著蘇邁一起考察石鐘山。白天,廟裡的和尚叫一個小童拿著斧頭,在亂石間挑了其中的一二塊石頭來敲打地,父子倆當然不相信。月光明亮的當晚,父子倆乘著小舟來到山的絕壁下,沿著山腳尋找。尋到一個地方,只聽見一陣陣清暢高揚的聲音,“噌 如鐘鼓不絕”,原來,這裡的山腳下遍布石竅,大小、形狀、深淺各不相同。它們不停地受到波濤撞擊,所以才發出各種不同的音響,宛若周景王的無射鐘,魏莊子的歌鐘,龐大樂隊中的鐘鼓齊鳴一般……父子倆此刻終於恍然大悟:這才是“石鐘”名稱的由來啊!
難能可貴的是,蘇軾能抓住父子倆同探石鐘山這件事,諄諄告誡兒子蘇邁:“石鐘”名稱由來,此事本不難明白,只須實地考察就行了,由於一般人不肯去下這功夫,寧願到書本里去尋找答案,而淺薄的人又往往附會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來解釋,最終以訛傳訛,使本不難明白的事千百年來不得明白。你應當切切記住,“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是不可能找到正確答案的!
為讓兒子更深刻地理解“求實”的重要性,蘇軾又提筆撰文。於是,蘇邁乃至後人就讀到了出自蘇軾筆下的名篇《石鐘山記》。
(三)硯為石質可以鐫刻文字,所以歷代文人大家每獲一硯,幾乎都要在上面刻一段文字,稱為硯銘。
蘇邁二十四歲時,被朝廷任命為饒州德興縣縣尉。這是蘇邁第一次赴任,蘇軾與兒子蘇邁在江西湖口分別。臨行,蘇軾贈送一方硯給蘇邁,硯底刻有銘文兩句“以此進道常若渴,以此求進常若驚。以此治財常思予,以此書獄常思生。”意思是,用他來學習聖賢的道理要如饑似渴;用他來習寫文章,要不停地進步,時出新意令人吃驚;用他來記錄和治理財務要時常想著給予他人;用他來書寫獄訟公文要時時想著放人生路。這是蘇軾對即將赴任的兒子的勉勵。蘇邁也未負父親的厚望,康熙版《德興縣誌》載其“文學優贍,政事精敏,鞭朴不得已而加之,民不忍欺,後人仰之”。德興舊志將蘇邁列入名宦之列,宋時造有蘇堂,以示對蘇邁的懷念。

墓地

蘇邁墓位於安徽省蕭縣皇藏峪北側無艷泉小龍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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