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芬和約,又稱《莫斯科條約》。結束蘇芬戰爭的和約。1940年3月12日在莫斯科簽訂。共九條。條約規定停止軍事行動,並確定了新的國界線。劃給蘇聯的有卡累利阿地峽和另一些對列寧格勒、摩爾曼斯克及摩爾曼斯克鐵路的安全有保障作用的地方。芬蘭同意將漢科半島租給蘇聯,為期三十年,蘇聯每年償付800萬芬蘭馬克,蘇軍則從按1920年《塔爾圖和約》規定自願割讓與芬蘭的貝辰加(又名貝柴摩)州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