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科技學院建設項目文檔管理規定

蘇州科技學院建設項目文檔管理規定負責各部門在工程項目決算審計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有關項目資料交資料室,再統一移交到檔案館歸檔。

一、資料員按市城建檔案館、校檔案館等有關部門的要求將工程項目資料及時歸檔。
二、各部門在工程項目決算審計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有關項目資料交資料室,再統一移交到檔案館歸檔。
三、各部門按規定將計畫、招標、財務、契約等資料及時歸檔,分別移交有關部門。
四、對各單位和部門送來的檔案、圖紙應該一一分類登記在冊,做好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五、凡外借或發放的檔案、圖紙一律應有簽發手續。
六、有關重要的文檔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外借。
七、對需保存的檔案,應進行科學的整理和保管。
八、對需移交的檔案,應定期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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