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5G建設發展考核獎補實施辦法

為加快第五代移動通信網路建設發展,鼓勵各電信運營企業加大投入,進一步推進基站建設與行業套用,現將《蘇州市5G建設發展考核獎補實施辦法》印發,本實施辦法有效期為2020年至2022年三個考核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5G建設發展考核獎補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月4日
  • 發布單位:蘇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蘇府〔2021〕1號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網路建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49號)和《蘇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網路建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府辦〔2019〕147號)檔案精神,鼓勵各電信運營企業加大對蘇州市5G建設發展的投入,加快推進全市5G基站建設和5G行業套用,加大對5G建設發展的考核獎勵力度,特制定實施辦法如下:
第一條本實施辦法適用於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等運營企業(以下簡稱運營企業)。
第二條考核獎勵原則為“目標考核、綜合獎補”。
第三條目標考核。
(一)目標考核內容:完成年度5G基站建設目標。
(二)目標考核分解:包括年度考核目標,以及落實到運營企業及各市(區)的分解目標。
第四條綜合獎補。
(一)綜合獎補內容:對運營企業在基站建設、運行維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投入實行一次性綜合獎補。
(二)綜合獎補原則:採用市縣(區)聯動獎補原則,分別為市和縣1比9聯動(包括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市和區3比7聯動(包括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
(三)綜合獎補辦法:
1.對完成年度考核目標的運營企業,給予全額獎補。
2.對雖完成考核目標,但部分市(區)分解目標未完成的,取消所在市(區)的相關運營企業的獎補。
3.對運營企業積極爭取基站建設指標並超額完成年度考核目標的,按超額比例,對每個基站予以階梯式超額獎補,具體比例和獎補額度另行確定,在次年度獎補中兌現。
第五條工作機制。
(一)提出獎補申請:運營企業根據省下達的年度建設任務,確定年度基站建設目標,年初向市工信局、市通管辦提出獎補申請。
(二)核定考核目標:市工信局和市通管辦根據全市5G建設發展及總體需求,並徵求各市(區)意見後,對運營企業的獎補申請及基站建設目標進行核定或調整。確定年度考核目標並報市政府批准,正式下達年度基站建設考核目標。
(三)核查完成情況:每考核年度的次年一月份,由市工信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通管辦,對運營企業的考核目標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公示一周。報市政府批准,確定年度綜合獎補方案。
(四)下達獎補資金:省、市兩級獎補資金由市統籌分配。每考核年度的次年一季度,各市(區)財政補足市本級獎補資金和聯動資金,一次性獎補給所在市(區)的運營企業,並將相關材料提交給市財政局,市財政局確認後將市本級獎補資金下撥到各市(區)財政,完成獎補兌現工作。
第六條其他事項。
(一)對連續兩年未能完成考核目標的運營企業,取消以後的獎補政策。
(二)對未能按額度補足資金或未能按時撥付獎補資金的相關市(區),次年度調減該市(區)基站建設指標。
(三)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和江蘇省廣電有線信息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不做目標考核,對兩企業出色完成省年度工作任務的,市本級給予一次性年度定額獎勵。
第七條本實施辦法有效期為2020年至2022年三個考核年。實施辦法由市工信局負責解釋。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5G作為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的核心組成部分,實現了人機物的全面互聯,在垂直行業的套用賦予了經濟成長新動能,帶來了以信息化全面引領創新、重構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新階段,成為各國在新一輪全球競爭中的“先手棋”。
2020年是5G發展的關鍵年份,是“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收官之年,5G套用從移動網際網路走向工業網際網路,國家政策對5G的重視度不斷上升。中央政治局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等會議多次強調“加快5G商用步伐”。2020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二十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發改就業〔2020〕293號),明確提出加快5G網路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商用步伐;工信部發布了關於推動5G加快發展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0〕49號),全力推進5G網路建設、套用推廣、技術發展和安全保障。10月,《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將5G放在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的首要位置,充分體現了5G建設對於拉動新基建和經濟成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作為全國首批5G試點城市,蘇州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動開展5G網路建設、套用試點和產業培育工作,5G建設發展水平走在全國前列。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動5G建設與套用,我市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和借鑑國內先進城市好的做法,制定發布了《蘇州市5G建設發展考核獎補實施辦法》,加快建設全國工業網際網路發展的領先城市。
二、主要內容
《蘇州市5G建設發展考核獎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共7條內容,重點闡述獎補對象、目標考核、綜合獎補和工作機制四個方面。
(一)獎補對象
《實施辦法》獎補對象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等運營企業(以下簡稱運營企業)和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以下簡稱蘇州鐵塔)、江蘇省廣電有線信息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以下簡稱蘇州有線)。
(二)目標考核
目標考核內容分為年度考核目標和落實到各市(區)的分解目標,即運營企業在蘇州市的建設總目標,和分解到各市(區)的建設目標。
(三)綜合獎補
獎補資金採用市縣(區)聯動獎補原則,省、市兩級獎補資金由市統籌分配,根據運營企業考核目標、分解目標完成情況實行一次性綜合獎補。對超額完成考核目標的,按比例予以階梯式超額獎補;對連續兩年未完成考核目標的,取消以後的獎補政策。蘇州鐵塔、蘇州有線不做目標考核,由市根據省下達的年度任務完成情況予以獎補。
(四)工作機制
市工信局和市通管辦綜合省下達的年度建設任務、市5G建設發展總體需求和各市(區)意見,確定年度考核目標。次年一月份,由市工信局牽頭組織考核目標核查,確定年度獎補方案,在一季度完成獎補兌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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