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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重要論述,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系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推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等相關要求,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要求,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
(二)基本原則。
——堅持資源公有。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
——堅持物權法定。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
——堅持統籌兼顧。在新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
——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
——堅持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加快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新的空間格局。
——堅持平穩推進。先易後難,有序推進,最終實現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
(三)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省部署,積極配合做好我市轄區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按照《辦法》要求,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首先對我市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國有林區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
清晰界定我市轄區內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統一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按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的統一部署和相關要求,配合做好我市轄區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由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以及中央委託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由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配合、支持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做好自然資源權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
(二)做好市級和縣級市(區)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根據《辦法》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為承擔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機構(登記機構)按照分級和屬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登記管轄。我市各級登記機構按照本方案確定的任務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市、縣級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林業、水務等部門制定本轄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年度實施計畫(三年),年度實施計畫作為總體工作方案的附屬檔案。根據總體工作方案,市資源規劃局會同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縣級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縣級相關部門制定印發實施方案。市、縣級市(區)的總體工作方案中確定由市縣兩級登記的自然生態空間和自然資源,市、縣級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先行開展權籍調查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登簿前的相關工作,待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出台後,再由具有登記管轄權的登記機構進行登簿。
1.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統一確權登記。
市資源規劃局對我市轄區內由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根據《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自然公園包括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等自然保護地開展統一確權登記。
市資源規劃局會同自然保護地所在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聯合制定印發實施方案;涉及市園林綠化局直屬管理的自然保護地,市資源規劃局會同自然保護地所在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園林綠化局等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自然保護地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直接利用全國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並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通過統一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資源規劃局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根據2019年11月12日《江蘇省林業局辦公室關於啟動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前期工作的通知》中關於江蘇省自然保護區和省級以上自然公園名錄,我市涉及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地共30個,其中常熟虞山省級地質公園已列入省級統一確權登記計畫(2022年)。根據自然保護地的等級、所在區域等情況,剩餘的29個自然保護地中,吳中光福省級自然保護區、蘇州上方山國家森林公園、江蘇吳江同里國家濕地公園、江蘇沙家浜國家濕地公園等4個自然保護地列入蘇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年度實施計畫,由市資源規劃局會同自然保護地所在的縣級人民政府、市園林綠化局等有關部門聯合組織統一確權登記(詳見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
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辦法》,參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開展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地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可以根據各地工作開展情況,結合勘界立標、空間規劃、生態紅線評估等相應工作的開展,先易後難,開展本轄區內自然保護地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開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市資源規劃局對我市轄區內由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跨縣級市(區)範圍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江河湖泊等水流進行統一確權登記。
市資源規劃局會同市水務局、相關流域管理機構、水流流經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範圍為基礎,結合堤防、水域岸線,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資源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統一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資源規劃局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水務部門,依據《辦法》,參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開展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的水流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3.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市資源規劃局對我市轄區內由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進行統一確權登記。由市資源規劃局會同濕地所在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園林綠化局等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濕地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統一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資源規劃局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辦法》,參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的濕地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在自然保護地、水流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登記的濕地不再作為單獨濕地進行登記。
4.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市資源規劃局依據《辦法》,參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我市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跨縣級市(區)範圍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由市資源規劃局會同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庫,結合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資料庫和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狀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對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探索採用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統一確權登記,明確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市資源規劃局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辦法》,參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布。
5.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辦法》,對本轄區內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進行所有權統一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在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森林自然資源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
(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
全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再單獨建設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按照統一的標準開展工作,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建立本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資料庫,做好本級負責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並實現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專項調查信息的實時關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生態環境、水務、林業等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服務於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三、時間安排
按照從2019年起,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市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制定總體工作方案、年度實施計畫和實施方案,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一)2019年。
1.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我市轄區內的長江幹流、太湖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省內自然保護地、重要河流湖泊的前期調研工作。
(二)2020年至2022年。
1.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我市轄區內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大江大河大湖、具有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我市轄區內常熟虞山省級地質公園、望虞河、京杭大運河蘇南段等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3.市資源規劃局制定《蘇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後,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審核。經審核後,以市政府名義印發實施。
市資源規劃局會同市園林綠化局、水務局根據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從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跨縣級市(區)範圍的江河湖泊等水流等全民所有自然資源中,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詳見附屬檔案2)。市資源規劃局根據總體工作方案,制定蘇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啟動蘇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根據國家、省統一部署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根據國家、省出台的相關標準、規範,適時開展培訓工作。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年度實施計畫,可根據正式發布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進行調整。
4.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縣級市(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年度實施計畫(三年),於2020年4月底前報市資源規劃局審核後,以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名義印發。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縣級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轄區總體工作方案制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基本完成本轄區內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5.隨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開展,同步完成各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資料庫的建設。
(三)2023年及以後。
在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縣兩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領導小組。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詳見附屬檔案3),市資源規劃局和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作為組織實施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對支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協調機制,明確任務要求,保障工作經費,落實責任分工。
市資源規劃局要加強對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監督,審核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和年度實施計畫,完善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協商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委託蘇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蘇州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蘇州市規劃編制信息中心等單位承擔由市登記機構具體負責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組織實施工作。
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總責,監督、指導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要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轄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和年度實施計畫,創新工作機制,組織工作力量,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統籌配合。
全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完成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任務。市資源規劃局加強對縣級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監督,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推進情況並加強實時監管,及時叫停違法違規、損害所有者權益的登記行為,並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其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配合、支持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資源規劃局做好相關實施工作。
(三)健全協調機制。
全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主動做好與生態環境、水務、林業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預劃登記單元、劃清自然資源類型邊界、開展自然資源權籍調查、對登記的內容進行審核。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基礎資料,現有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應該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必要時可開展補充性調查。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
(四)落實資金保障。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市、縣級市(區)兩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五)做好宣傳培訓。
全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全面準確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展與成效,加強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驗交流,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加大培訓力度,提升隊伍素質,加強自然資源登記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印發的通知
市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
蘇府〔2020〕34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蘇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解讀
2020年3月24日,市政府印發了《蘇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總體工作方案》),現將方案要點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是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的現實需要,是履行自然資源管理“兩統一”職責的基礎支撐。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是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要求,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江蘇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總體工作方案》。
二、總體要求
以堅持資源公有、堅持物權法定、堅持統籌兼顧、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堅持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堅持平穩推進為基本原則,按照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要求,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清晰界定我市轄區內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統一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三、主要任務
(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按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的統一部署和相關要求,配合做好我市轄區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由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以及中央委託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由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二)做好市級和縣級市(區)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市、縣級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林業、水務等部門制定本轄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年度實施計畫(三年)。根據總體工作方案,市資源規劃局會同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縣級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縣級相關部門制定印發實施方案。市、縣級市(區)的總體工作方案中確定由市縣兩級登記的自然生態空間和自然資源,市、縣級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先行開展權籍調查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登簿前的相關工作,待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出台後,再由具有登記管轄權的登記機構進行登簿。
根據《總體工作方案》,2020年至2022年,市級對4個保護地、16個水流項目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四、時間安排
從2019年起,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市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制定總體工作方案、年度實施計畫和實施方案,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五、保障措施
成立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領導小組。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市資源規劃局和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作為組織實施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市資源規劃局加強對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監督。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總責,監督、指導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全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主動做好與生態環境、水務、林業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面準確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展與成效,加強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驗交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市、縣級市(區)兩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