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蘇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市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和跨區域的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參與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對經營者集中行為及其影響進行調查和提出意見。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工作,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放心消費創建有關工作,指導蘇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統一組織全市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協調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推動建立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行政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行政檢查和處罰。建立全市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體系,組織開展相關監測和處置工作。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備案、醫療器械網路銷售備案和出口備案。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並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許可、特殊食品備案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標準化戰略和規劃,負責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組織實施標準以及對標準制定、實施進行監督。推動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全市檢驗檢測體系。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指導協調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認證認可工作規劃,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市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工作。指導促進全市認證行業發展。
(十六)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級市、區(園區)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負責推動產業智慧財產權發展。擬訂促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專利導航和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指導、協調重要經濟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擬訂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推動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負責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體系。貫徹執行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的業務工作、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強化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擬訂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健全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培育、發展和監督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和利用。
(十八)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指導服務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組織實施商標品牌、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獎勵制度。促進商標品牌建設和專利轉化運用,推動發展智慧財產權金融,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
(十九)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應急和新聞宣傳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王慶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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