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教育實習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大學教育實習實施細則
  • 實習時間:八周
  • 見習:一周或一周半
  • 小結:半周
背景,細則,目的要求,實習形式,組織管理,實習時間,實習具體內容,主要任務,

背景

教育實習即教師教育專業畢業實習,是教師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具有教師教育特性的綜合實踐性課程。它面向中等教育,使師範生受到中等教育、教學工作的實踐鍛鍊,培養教師應該具有的優良品德和從事中等教育工作的能力。因此,為加強教育實習的組織、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教育實習的質量,針對教師教育專業教育實習的特殊性並結合以往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細則

目的要求

1. 使學生接受深刻的專業思想教育,樹立獻身教育事業的信念,增強對中等教育事業的適應性。
2. 使學生將所學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綜合運用於教育和教學實踐,培養從事中等教育的獨立工作能力。
3. 引導學生認真學習和研究教育科學,探索教育規律,總結中等教育改革的初步經驗。
4. 全面檢驗高等院校教師教育的辦學思想和培養規格,及時獲得反饋信息,不斷改進學校教育工作,提高教師教育質量。

實習形式

我校教育實習的組織形式原則上以學院指導教師帶隊進行的集中實習為主。若採取其它形式,應事先以書面的方式向教務處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組織管理

1. 全校教育實習工作由分管校領導負責。
2. 教育實習的組織管理工作由教務處統一負責。
3. 各院系在分管院長(系主任)領導下,成立院系實習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系教育實習工作。由一位院長(系主任)任組長,其成員為實習指導教師、政治輔導員及中教法教師。各院系實習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指導教師會議,具體研究和布置實習工作。
4. 各院系以實習學校為單位成立實習生小組,選出組長1-2人,具體負責該組實習生的思想、業務、生活等方面工作。
5. 教務處在實習前一學期根據各學院的實習安排計畫並結合各實習學校的具體情況,負責落實實習學校及實習生人數。一經落實不得擅自更改。若確有困難,須經教務處同意後再進行調整。
6. 各院系根據教務處下達的實習安排,在實習前一個月內完成實習前的動員,人員編排,派專人去各實習學校落實實習的教學內容、教學進度、教學班級、食宿等工作。
7. 教務處負責接送實習生的車輛安排和調度,各學院須派專人將實習生送往各實習學校且接回學校。
8. 在實習期間,教務處及各院系應主動到各實習點,了解實習情況,解決實習中出現的問題。各院系應認真組織好實習生的公開課和匯報課。每個學院在一個市(縣)至少舉行一次公開課,組織有關教師、學生參加評議。每個實習生都必須向實習學校開匯報課,認真聽取實習學校領導、老師的意見。
9. 實習生返校的時間按教務處下發的“教育實習結束工作通知”規定執行。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結束實習提前返校。擅自返校者,學生按曠課論處;指導教師未盡到職責者作教學事故處理。

實習時間

教育實習時間為八周,其中見習一周或一周半,小結半周。

實習具體內容

教育實習的內容主要有課堂試教、實習班主任工作及中等教育工作的調查研究。
1. 課堂試教包括:備課、編寫教案、試講、上課、指導實驗、聽課評課、課後輔導、作業批改與評講、考試與成績評定等。
為了培養實習生教學工作能力,課堂試教原則上每人承擔一個班的教學任務。實習生課堂試教的時數,若實習課程的周學時為2,則不得少於12節;周學時在3以上,則不得少於18節。實習生要儘可能實習各種類型的課,切實保證試教質量。
2. 實習班主任工作的內容包括:制訂實習班主任工作計畫、重點了解1-2名中學生、獨立組織一次班級活動及進行日常的班務工作和家庭訪視等。
實習生在實習學校原班主任指導下,擔任一個試教班的班主任工作。如果幾名實習生分配到一個班,在原班主任指導下進行合理分工。
3. 教育調查內容包括了解中等學校的基本情況、歷史和現狀;了解優秀教師的先進事跡、教育教學經驗、教學方法與教改試驗;了解中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學習態度與方法、知識結構、智慧型水平與政治思想品德狀況等。實習生根據所調查的內容要寫出調查報告。
教育調查可以與畢業論文結合起來。利用教育實習的時間進行調查研究,寫出論文,使教育實習、教育調查研究和畢業論文三者統一於教師教育的培養目標。

主要任務

(一)準備階段
1. 及時進行實習動員,加強思想教育工作,說明教育實習的目的意義,宣布教育實習的規章制度,要求實習生認真學習《教育實習手冊》中的內容,端正態度,嚴格遵守紀律,以良好的道德品質影響中學生;
2. 落實實習學校、實習班級和教學進度,使每個實習生明確自己的實習任務、實習內容等。
3. 組織好實習生熟悉教材、分析教材、編寫教案,在實習小組內試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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