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莙政基金”項目管理條例

“莙政基金”是1998年由李政道先生及其子女為紀念秦惠莙女士和她長期以來對中國的教育,特別是對中國女性教育的貢獻而建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大學“莙政基金”項目管理條例
  • 地址:蘇州
  • 機構:辦公室,教務部
  • 要求: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
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項目申報,第三章 項目評審及考核,第四章 項目經費管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莙政基金”(CURE)全稱為“秦惠莙與李政道中國大學生見習進修基金”,是1998年由李政道先生及其子女為紀念秦惠莙女士和她長期以來對中國的教育,特別是對中國女性教育的貢獻而建立的,現有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台灣新竹清華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等六所高校加入了該項目。第二條 “莙政基金”由亞洲基督教高等教育聯合管理委員會管理和支持,基金管理辦公室設在中國高等科學技術中心。 第三條 根據“秦惠莙與李政道基金”章程,蘇州大學成立“莙政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和評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教務部,負責日常管理。

第二章 項目申報

第四條 “莙政基金”的資助對象為全日制二、三年級優秀本科生,每年資助40人。
第五條 每年2月,啟動“莙政基金”項目立項申請。
第六條 申報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對科學研究有濃厚的興趣,有較強的科研實踐能力;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當年綜合測評在班級前30%(當年獲校級及以上科研創新獎勵者可放寬到50%);外語和計算機水平優秀,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第七條 申報者必須填寫《蘇州大學“莙政基金”項目申請書》,同時聯繫一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為其提供科研指導,並附兩位導師(其中一位必須是指導教師)推薦信、相關證書複印件等材料。
第八條 鼓勵學生跨學院(部)聯繫指導教師。跨學科和交叉學科的項目在每年立項資助項目中原則上不少於三分之一,申請跨學科和交叉學科的項目在學生所在學院(部)申報。

第三章 項目評審及考核

第九條 每年3月,管委會根據學生綜合成績排名、項目研究計畫、結合指導教師意見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確定初審通過名單。
第十條 管委會組織專家對初審通過學生進行面試,並將綜合考評情況提交“莙政基金”評審委員會投票確定立項的學生和指導教師。
第十一條 立項結果須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後以學校發文形式公布。
第十二條 受資助學生應充分利用課餘時間和寒暑假進行項目研修,並積極參加管委會組織的相關活動。研究工作時間從項目立項之日起至結題應不少於12個月。
第十三條 每年11月,管委會組織中期考核,達到中期考核標準的,認定為通過中期考核,予以報銷第一期研修經費。
第十四條 次年3月,管委會組織結項答辯,評選委員會根據答辯情況、個人綜合素質,評選出本年度“莙政學者”以及暑期校際交流的人選;同時公布下一年度“莙政基金”立項結果。
第十五條 學生結題時需要提交以下任一類作品至少1篇或1項:
1. 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
2. 哲學社會科學類調研報告或學術論文;
3. 科技發明製作;
4. 文學藝術作品。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進行如下處理:
1. 在“莙政基金”項目研修期內,無故缺席兩次以上(含兩次)活動者,將終止“莙政基金”項目的實施;
2. 獲得暑期交流互訪機會,未按要求參與活動或違反相關互訪紀律者,將取消已授予的“莙政學者”稱號;
3. 無法按計畫完成“莙政基金”項目者,將不授予“莙政學者”稱號;
4. 其他違紀行為。

第四章 項目經費管理

第十七條 “莙政基金”項目經費由“莙政基金”管委會統一管理。開支範圍如下:
1. 項目研修經費為3500元,主要用於教師指導學生研修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與項目研修有關的印刷費、差旅費、交通費、專用材料費、辦公費、設備維修費、郵電費和圖書設備購置費用等;
2. 項目獎勵金為500元,主要用於對“莙政學者”的獎勵,結題後發至學生交行學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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