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蘇伊士灣(Gulf of Suez) 阿拉伯語作Khalij as-Suways。
紅海西北部的海灣。位於非洲本土(西)和埃及
西奈半島(東)之間。有
蘇伊士運河(北)通地中海,是重要的航線。1970年代和80年代,在海濱和近海許多地區發現石油。西奈沿海的
阿布宰尼邁港(Abu Zanimah)運送附近烏姆布季邁(Umm Bogma)的錳礦。
港市介紹
蘇伊士是埃及港市,蘇伊士省首府。在蘇伊士運河南端。由新城、舊城易卜拉欣港及陶菲克港三部分組成。人口44.7萬(1983年)。七世紀時是連線
尼羅河和
紅海的運河航運終點,奧斯曼帝國時代曾為
軍港和
商港。1869年蘇伊士運河開通後發展為重要港市,港口轉運業務繁忙。有大型煉油廠及化肥、船舶、造紙等工業。輸油管通開羅及亞歷山大,鐵路、公路通開羅。
發展歷程
1、1998年6月,
埃及政府通過了第一次規劃方案,確定
經濟區面積為233平方公里。以開羅-因蘇哈那公路為界,分為南北兩個部分,共劃分13個區塊。南半部分面積為89平方公里,分為4個地塊;北半部分面積144平方公里,分為9個地塊。埃政府於1999年9月30日頒布總理令,將經濟區明確定位為新工業區,在區內的投資項目享受1997年“投資保障和鼓勵法”(8號法)的政策。
2、2002年6月,埃及“經濟區法”(83號法)出台,同年9月頒布了“經濟區法實施條例”。2003年2月,埃及第35號總統令確定蘇伊士灣西北經濟區為埃及境內適用經濟區法的第一個經濟區,同時將特區面積由233平方公里縮減至90.2平方公里,僅保留原來的1-4號地塊及5、7、9號的部分地塊。
3、2003年3月,埃及第91號總統令任命了首任經濟區機構主席,由其管理經濟區相關事務並直接對總理負責。經濟區機構主席一上任即表示取消原有分塊開發的模式,採取將經濟區統一進行土地規劃、統一建設基礎設施、統一對外招商、統一考慮投資布局的開發建設辦法。
4、2003年9月,特區機構與愛爾蘭IDI公司簽署了經濟區管理諮詢契約。由IDI公司負責制定經濟區整體發展規劃、提供諮詢服務、建設5平方公里示範區並負責示範區的招商工作。
5、2004年1月17日,埃總理令宣布正式組建由17人組成的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由經濟區機構主席任主席,包括來自蘇伊士省政府、外貿部、住房部、工業部及投資公司和開發公司等各方面的代表。
6、2004年11月21日,埃方頒布了關於授權投資部長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執行經濟特區法和實施細則的總理令以及關於建立蘇伊士灣西北經濟區管理總局的總統令。投資部長負責準備必要的研究報告,發布有關的命令,以推動執行2003年第83號總統令。
中埃合作
綜述
從1994年起,中埃雙方領導人開始探討建設蘇伊士灣西北經濟特區,1997年4月埃及總理詹祖里訪華期間,應埃方強烈要求,中埃兩國總理簽署諒解備忘錄,備忘錄規定,中方向埃方提供1000萬元人民幣贈款用於對該特區的可行性研究;中方過去向埃方提供的貸款餘額約3120萬美元轉為中方企業在該特區投資項目的份額。雙方合作的主要內容是中方向埃方提供中國建設經濟特區的經驗,對埃及有關自由區建設的研究報告進行評估,對特區進行規劃,鼓勵中方企業參與埃及蘇伊士灣自由區的項目建設等。同年11月埃總理詹祖里又提出,出於中埃友誼,特別考慮到中國的地位及建設特區的成功經驗,埃從戰略角度出發,決定與中國合作建設蘇伊士經濟區,不僅僅是“幫助”、“諮詢”,而是“共建”,並提出中埃合資成立股份公司,共同參加經濟區的基礎設施建設。
西北蘇伊士灣特區地處亞、非、歐三大洲交匯處,距蘇伊士城 44公里,距首都開羅120餘公里,地理位置優越。原定總面積233平方公里,其中北半區144平方公里,分9個地塊;南半區89平方公里,分4個地塊。目前, 1、2、3、4、9號地塊等5個地塊的土地已出讓給開發商,並建有投資項目。其它的5號、6號地塊規劃為居民生活區;13號地塊規劃建機場。目前,尚有7、8、10、11、12等5個地塊未確定開發商。埃及政府計畫將該工業區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工業區之一,主要發展出口型工業,包括鋼鐵、化肥、電子、汽車、包裝、組裝、船舶製造與維修等,目標是吸引1500億埃鎊(合441億美元)投資,創造250萬個就業機會。
1998年,國務院領導確定由天津開發區承擔該項目。同年3月原外經貿部致函天津市政府,請天津市督促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總公司以企業名義與埃方合資成立控股公司,參與共建的資金主要靠企業自籌,如有困難可申請使用中央外貿發展基金。
原國務院特區辦已於1998年10月向埃方提供了中國建設特區經驗和對埃及建設特區建議的研究報告,獲得埃方的首肯。特區3號地塊20平方公里示範區的整體規劃及2平方公里起步區的詳細規劃已由我國天津開發區完成。1998年5月,天津開發區與埃及銀行、埃及國家投資銀行、阿拉伯承包商公司和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四家埃方企業共同投資成立了合資公司,註冊資金7000萬美元,中方占股10%,借用中央外貿發展基金5800萬元人民幣,合資期限25年。
中方參與建設
自1994年埃方第一次提出借鑑中國建設經濟特區的經驗,在蘇伊士灣西北地區建立自由區開始,中埃雙方在蘇伊士經濟區項目上的合作共經歷了以下階段:
1、探討階段(1994年10月-1997年3月):埃方提出合作要求,中方表示願意考慮。
2、啟動階段(1997年4月-1997年11月):兩國政府簽訂諒解備忘錄並商定“中方將在提供經濟特區建設經驗、對有關自由區建設的研究報告進行評估、鼓勵中方企業參與經濟區建設等方面與埃方合作”。此時中方的原則是“積極參與但不參加”。
3、參與共建階段(1997年11月-1998年5月):雙方就共同在三號地塊開發2平方公里起步區,後滾動開發的合作方式達成共識(後於2000年上半年經埃中合營公司董事會討論同意,將起步區面積調整為3.67平方公里)並簽署諒解備忘錄。根據外經貿部1998年1月提出的實施方案,天津開發區作為中方代表參與經濟區開發建設,並於1998年4月7日組建天津開發區蘇伊士國際合作有限公司具體實施。
4、由政府參與向政府引導、企業經營轉變階段(1998年6月至今):中埃雙方共同組建埃中合營公司,註冊資本7000萬美元,負責經濟區三號區塊的開發建設工作。其中,埃方為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埃及國民銀行、埃及國家投資銀行及阿拉伯承包公司等四家國有企業,占股90%;天津開發區蘇伊士國際合作有限公司使用國家進出口銀行外貿發展基金5800萬元人民幣(折合700萬美元),占股10%。
埃及蘇伊士灣西北經濟區投資服務大樓項目通過初步設計審查
中方參與經濟區開發建設現狀
自從1997年以來,在中國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商務部、外交部、天津市政府、駐埃及使館等有關部門做出了巨大的努力,通過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提供建設經驗、廣泛宣傳、問題交涉等多層次、多渠道加強與埃方在三號地塊的開發建設,推動中方企業進駐經濟區,取得了積極的成果。特別是2004年初胡主席成功訪埃後,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胡主席訪埃及成果,使經濟區合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1、由埃中合營公司承建的三號區塊3.67平方公里起步區基本完成了有關基礎設施建設。此外,由合營公司進行滾動開發的2.25平方公里延伸區塊建設正在進行。
2、經商務部批准,天津開發區蘇伊士國際合作有限公司使用我對埃政府提供的無息貸款餘額505萬美元作為投資,與埃中合營公司合資組建置業公司,購買合營公司7.6萬平方米的土地建設標準廠房。2003年底,總面積為5000平方米的第一棟標準廠房已建成,與其配套的投資服務中心已於2004年8月18日竣工。
3、2001年—2004年,中國商務部分別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蘇州、杭州、寧波、溫州、廈門等9個城市共舉辦19場蘇伊士灣西北經濟區投資說明會。
4、為落實胡主席訪埃期間與穆巴拉克總統達成的共識,商務部魏建國副部長於2004年5月下旬就加強兩國在蘇伊士灣西北經濟區的合作訪埃,與埃時任總理奧貝德、外交國務部長納加、外貿部長加利、投資總局局長賈姆拉維及經濟區機構主席夏拉維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會談,並對參與開發建設的3號地塊進行了實地考察。此次訪問,雙方就進一步改善經濟區的投資環境、加大力度推動中資企業入駐經濟區、建立部長級聯合工作機制、及時解決我企業在註冊和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在經濟區政策調整時對中方已有投資利益的保護給予充分考慮以及將經濟區建設成為中埃經貿合作的一個視窗和平台等問題達成了共識。2004年12月4日—7日,為繼續深入落實胡主席年初訪埃的後續行動,商務部薄熙來部長率領大型經貿考察團專門就加強中埃在蘇伊士灣西北經濟區的合作訪問埃及,分別會見了埃總統穆巴拉克、總理納吉夫、貿工部長拉西德、國際合作部長納佳等近10位埃及政府要員,並親自率領100多位中國企業家前往經濟區進行實地考察、現場辦公,從而進一步推動了兩國在經濟區的各項合作。
5、為進一步表明中方參與經濟區開發建設的積極態度,於2004年11月23日派出考察組對埃方提出使用1月向埃提供的8000萬元人民幣無償援助在經濟區援建一座“一站式投資者綜合服務大樓”進行考察。12月23日,該項目考察組圓滿完成各項搜資、勘查工作。
最新情況
(一)白玫瑰針織成衣項目於2004年8月18日正式投產並舉辦了開業儀式。作為在經濟區投資的第一個生產型項目,該項目的成功實施將為帶動更多的中資企業入駐經濟區起到積極的示範效應。
(二)在商務部、駐埃使館等部門的大力推動下,無紡布項目已於今年7月11日完成了註冊手續,正在等待經濟區機構批准用地並開工建設。該項目不僅是目前中方在經濟區投資最大的項目,也是埃及第一個根據特區法註冊的項目。
(三)經濟區管理機構正在與包括埃中合營公司在內的區內現有開發公司就土地歸屬問題進行進一步磋商。埃政府擬將經濟區土地全部收回,但對回收方式、時間等細節問題仍未做出明確表態。今年9月11日埃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專門研究土地問題,9月18日再次開會,已形成初步意見,報總理審定。
(四)愛爾蘭IDI公司是一家諮詢公司,奧貝德政府時期,該公司是根據經濟區的建議對整個經濟區進行設計規劃,其任務包括提供諮詢、制訂規劃、負責招商等。新政府上台後,推翻了過去的合作模式,按照投資部長的要求,該公司目前只負責對經濟區所擁有的區域進行設計規劃,不在提供諮詢和招商,設計規劃還必須滿足開發商、港口、投資者等諸多方面的要求才可實施。該規劃完成後,根據契約,經濟區將與IDI公司接觸契約。
(五)11月21日,埃方頒布總理令,內容包括蘇伊士灣西北經濟區管委會和管理總局的領導權歸投資部長;投資部長有權發布有關在執行經濟區法時所需要的條例、命令和制度,並根據所發生的情況做出調整;投資部長必須準備關於經濟區的階段性報告,報告包括經濟區所取得的積極進展和經濟區所面臨的一些障礙,以便內閣會議研究,從而做出必要的決定和命令。
(六)2005年1月18日,投資80萬美元的天津不鏽鋼餐具項目依照8號法在投資與自由區總局完成註冊手續,該項目將作為中方投資的第二個生產型項目入駐經濟區。
存在問題
(一)土地歸屬還未解決,項目實施無地可用
經濟區內新項目只能依照83號法(特區法)進行註冊,並向經濟區機構租賃土地進行建設,8號法對其不再適用,投資總局亦不再為任何擬在經濟區按8號法投資的國內外企業辦理註冊手續。但由於經濟區各區塊土地均已售給了各開發公司,土地歸屬問題仍未解決,經濟區機構雖然可以為企業入駐辦理註冊手續、卻沒有土地租給企業進行項目建設。
(二)經濟區依託性較差
經濟區距最近的城市蘇伊士城44公里,距開羅130公里,城市依託性差、配套的生活及辦公設施不夠健全。企業進駐經濟區後,勞動力的來源及住宿、交通等使用成本及其它初期投資消耗較大。
(三)投資環境差
政策多變,法律制度繁多,政府部門職能交叉、難以相互協調,官僚作風嚴重、辦事效率低下等不利因素在經濟區機構及各相關政府部門中皆有體現。
環境設施
1、交通運輸設施
碼頭:特區所在地蘇伊士省的蘇伊士灣內擁有5個港口,包括貨櫃碼頭、油品專用碼頭等。埃政府於1998年在特區附近(據3號地塊2.5公里)建設一個新的港口?英蘇哈那港,第一期1個水池6個散貨泊位碼頭已於2001年9月建成並投入使用。該碼頭水深17米,可停靠13萬噸級的輪船。另將分三期建設3個水池,包括建設貨櫃碼頭、專用碼頭等。該港口占地5000萬平方米,由政府投資4.5億美元用於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再通過BOT方式由埃企業投資3億美元建設港口服務設施並進行管理。
鐵路:由政府出資修建從蘇伊士城通向特區和新啟用的英蘇哈那港的單線鐵路軌道已經鋪設完畢。該鐵路沿蘇伊士城-因蘇哈那高等級公路伸展,途徑蘇伊士特區3號和4號地塊的東部邊界。
公路:由政府出資擴建的從蘇伊士城通向因蘇哈那港和特區的雙向公路改造已經完成;開羅至因蘇哈那113公里的拓寬和加固工程基本完工;蘇伊士向南至扎費拉奈公路正在拓寬。這些公路向北可以到達地中海,向南可以延伸到蘇丹。
2、供水、供電及燃氣供應
水源:特區供水靠來自南部城市扎阿法拉管線提供的可飲用水,目前可供水5萬立方米/日(3號地塊目前的供水額度為1萬立方米/日的供水量)。此外,由法國公司通過BOT方式建設的另一引自尼羅河的供水管線工程據稱將於2004年完工,屆時可供水20萬立方米/日。目前的供水價格為1.25埃鎊/立方米。
供電:靠南部和北部兩套移動式變電站向特區內提供80萬KVA的負荷。另在特區北部,建2台變電站,接入埃及電網,現在主體工程基本完成,開始進入設備安裝階段,據稱6月份線路工程可以完工。另規劃建一座熱力發電廠,裝機為2套325萬KVA發電機組,由法國公司以BOT方式承建,計畫於2003年1月開始發電。供電價格為0.20埃鎊/度(約合0.36元人民幣,按1埃鎊=1.8人民幣計算,下同)。
燃氣:政府在特區東部鋪設了兩條天然氣管道,並與國家供氣管網聯網。2號區塊的陶瓷生產廠和4號區塊的扎鋼廠即為利用天然氣為熱源。
3、通信。已建成一容量為900門的電話插轉站,計畫再建一座電話插轉站。
4、防洪工程。埃及政府投資和各開發公司參與修建的特區的蘇伊士特區防洪工程。該項工程竣工後,可以保證特區內建設的各種工業項目免受西、南方向洪水的侵襲。
5、生活區規劃。由埃及住房部主持進行的特區生活區規劃工作即將完成。
6、勞動力來源及價格。蘇伊士特區的勞動力主要由距特區44公里的蘇伊士城區供應。一般勞動力月平均月工資為150美元。
7、土地和廠房價格。特區地塊為交通便捷,國家電網經過特區等,政府投資小。政府以5埃鎊/平方米的價格將土地轉讓給土地開發商。開發商轉讓土地的價格為33-78埃鎊不等。中埃置業有限公司第一棟標準廠房租金價格為:15埃鎊/平方米?月。特區土地開發成本較低,約為30-40埃鎊/平方米。
經濟特區
蘇伊士灣西北經濟特區
蘇伊士灣西北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面向紅海蘇伊士灣以西,地處亞、非、歐三大洲交匯處,西距開羅市120公里,北距蘇伊士城44公里,南鄰紅海省,附近有蘇伊士港、阿達比亞港、因蘇哈那港,交通極為便利。
按照穆巴拉克總統在八十年代初期提出的國家發展綱要和九十年代初期埃及經濟發展規劃藍圖,埃及政府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埃作出了建設特區的戰略決策,目標是將特區建成一個以外向型工業為主、綜合性的港口城市。
1998年6月,埃政府通過了特區規劃方案,確定特區面積為233平方公里(最初規劃面積為164公里)。以開羅-因蘇哈那公路為界,分南北兩個部分,共劃分為13個地塊。南半部分面積為89公里,分為4個地塊;北半部分為144公里,分為9個地塊。1、2、3、4、9號地塊等5個地塊的土地已出讓給開發商,並建有有投資項目。其它的5號、6號地塊規劃為居民生活區;13號地塊規劃建機場。尚有7、8、10、11、12等5個地塊未確定開發商。
埃特區土地開發除3號地塊由政府指定國有企業投資開發外,其餘4個地塊均由私營企業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