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之律令

蘇丹之律令,中世紀伊斯蘭教公法理論著作。馬瓦爾迪著。約成書於1045至1058年之間。因馬瓦爾迪曾任巴格達大法官和阿巴斯哈里發卡伊姆(al-Qa’im,1031—1075在位)的法律顧問,本書即為哈里發卡伊姆而作。從君權神授論出發,論述設定伊瑪目即哈里發職位的必要性。認為一切權力皆來自安拉,伊瑪目作為穆罕默德的代理人,有義務代行安拉授予先知的權力,維護信仰,處理政務,保護穆斯林大眾的福利。宣稱伊瑪目同民眾的關係為公議所核准,系一種契約關係,民眾有義務服從伊瑪目。列舉伊瑪目必須具備的品格,諸如出自於古來氏族、道德高尚、精通教法、有獨立判斷和處理國務的能力、勇於領導聖戰等。系統論證伊瑪目的十大職責,諸如維護純正信仰、反對異端邪說,執行審判、排解糾紛、申張正義,統率軍隊、守衛領土,領導聖戰、懲治叛教者,親理朝政,體察民情、關心民眾生活等。本書系關於國家體制的哈里發學說的代表作之一,對以後學者有很大影響,廣為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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