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不韋拒職不受案

蘇不韋拒職不受案,此案發生於東漢靈帝熹平元年(公元17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不韋拒職不受案
  • 出處:《後漢書·蘇不韋傳》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蘇不韋
案件經過
東漢靈帝熹平元年(公元172年),司隸校尉段熲征辭扶風平陵(今陝西興平東南)人蘇不韋為吏,不韋稱病拒絕。段熲因此怨恨,追究蘇不韋從前為報父仇殺死大司農李暠妾及小兒,發掘暠父阜冢墓之事;又指使長安男子誣告蘇不韋率領眾多賓客劫奪財物,以此為罪名,命令從事張賢等前去逮捕,處決蘇不韋。張先以毒藥與張賢之父,說:“若(張)賢不得不韋,便同飲此。”張賢到扶風,郡太守使蘇不韋前去迎接,當時被捕,不韋與全家六十餘人全部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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