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舜牧,【明】(公元1543年至1622年以後)字虞佐,烏程人。著有《樂陶吟草》三卷及《五經四書疑問》、《孝經疑問》等,《四庫總目》並傳於世。
《藥言》全文:
【第一章】
“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此八字是八個柱子,有八柱始能成宇,有八字使克成人。聖賢開口便說孝弟,孝弟是人之本。不孝之弟,便不成人了。孩提知愛,稍長知敬,奈何自失其初,不齒於人類也?
【第二章】
《戴記》載小孝、中孝、大孝,《
孝敬》載孝之始、孝之中、孝之終,統是教人做人,無忝爾所生。一孝立,完善從,是為孝子,是為完人。
【第三章】
賢不肖皆吾子,為父母者切不可毫髮偏愛,偏愛日久,兄弟間不覺怨憤之積,往往一待親歿而爭訟因之。創業思垂永久,全要此處見得明,不貽後日之禍可也。今人但為子孫做牛馬計,後人竟不念父母天高地厚之恩。誠一衣一食無不念及言及,爾曹數數聞之,必能自立自守,久長之計,不過如是矣。
【第四章】
《斯乾》之詩,說到“鳥革翬飛”、“弄璋弄瓦”,盛矣。然開首卻云:“兄及弟矣,式相好矣,無相猶矣。”未有不相好而相猶,能守其基業,克開其子孫者。
【第五章】
兄弟間偶有不相愜處,即宜明白說破,隨時消釋,無傷親愛。看大舜待傲象,未嘗無怨無怒也,只是個不藏不宿,所以為聖人。今人假借怡怡之名,而中懷讎隙,至有陰妒仇結而不可解,吾不知其何心也。兄弟雖當親歿時,宜常若親在時,凡一切交接禮儀、門戶差役及他有急難,皆當出身力為之,不可彼此推諉。
【第六章】
嘗謂結髮糟糠萬萬不宜乖棄。或不幸先完後娶,尤宜思渠苦於昔,不得享於今,厚加照撫其所生,是為正理。今或有偏愛後妻後妾,並棄前子不愛者,豈前所生者出於人所構哉!可發一笑。
【第七章】
蒙養無他法,但日教之孝悌,教之謹信,教之泛愛眾親仁,看略有餘暇時,又教之文學。不疾不徐,不使一時放過,一念走作,保完真純,俾無損壞,則聖功在是矣。是之謂蒙以養正。
【第八章】
古重蒙養,謂聖功在此也。後世則易驕養矣。驕養起於一念之姑息。然愛不知勞,其究為傲為妄,為下流不肖,至內戕本根,外召禍亂,可畏哉,可畏哉!蒙養不在男也,女亦須從幼教之,可令歸正。女人最污是失身,最惡是多言,長舌階歷,冶客誨淫,自古記之。故一教其緘默,勿妄言是非;一教其儉素,勿修飾容儀。針紡績外,宜教他烹調飲食,為他日中饋計。《詩》曰:“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此九字可盡大家姆訓。
【第九章】
凡議婚姻,當擇其婿與婦之性行及家法如何,不可徒慕一時之富貴。蓋婿婦性行良善,後來自有無限好處,不然,雖貴與富無益也。
【第十章】
《麟趾》之詩首章云:“振振公子”,次章云:“振振公孫”,三章云:“振振公族”。由子而孫、而族,皆振振焉,是為一家之祥。語曰:子孫賢,族將大。凡我族人其勉之。
【第十一章】
人須各務一職業,第一品格是讀書,第一本等是務農,此外為工為商,皆可以治生,可以定志,終身可免於禍患。惟游手放閒,便要走到非僻處所去,自罹於法網,大是可畏。勸我後人毋為游手,毋交遊手,毋收養游手之徒。
【第十二章】
凡居家不可無親友之輔,然正人君子多落落難合,而側媚小人常倒在人懷,易相親押。識見未定者遇此輩,即傾心腹任之,略無爾我。而不知其探取者悉得也,其所追求者無厭也。稍有不愜,即將汝隱私私攻發於他人矣。名節身家,喪壞不小,孰若親正人之為有裨哉?然親正遠奸,大要在敬之一字,敬則正人君子謂尊己而樂與,彼小人則望望而去耳。不惡而嚴,舍此更無他法。
【第十三章】
親友有賢且達者,不可不厚加結納。然交接貴協於理,若從未相知識者,不可妄援交結,徒自招卑謅之辱。且與其費數金結一貴顯之人,不為所禮,孰若將此以周貧急,使彼可永旦夕,而懷感於無窮也。
【第十四章】
睦族之次即在睦鄰,鄰與我相比日久,最宜親好。假令以意氣相凌壓,彼即一時隱忍,能無忿怒之心乎?而久之緩急無望其相助,且更有仇結而不可解者。
【第十五章】
吾子孫但務耕讀本業,切莫服役於衙門;但就實地生理,切莫奔利於江湖。衙門有刑法,江湖有風波,可畏哉!雖然,仕宦而舞文而行險,尤有甚於此者。
【第十六章】
世稱清白之家,匪苟焉而可承者,謂其行己唯事乎布素,教家克尚乎儉約,而交遊一本乎道義。凡聲色貨利、非禮之乾,稍有玷於家聲者,戒勿趨之;凡孝友廉節,當為之事,大有關於家聲者,競則從之。而長幼尊卑聚會時,又互相規誨,各求無忝於賢者之後,是為真清白耳。
【第十七章】
凡勢焰熏灼,有時而盡,豈如守道務本者可常享榮盛哉?一團茅草之詩,三詠煞有深味。
【第十八章】
凡人慾養身,先宜自息慾火;凡人慾保家,先宜自絕妄求。精神財帛,惜得一分,自有一分受用。視人猶己,亦宜為其珍惜,切不可盡人之力,盡人之情,令其不堪。到不堪處,出爾反爾,反損己之精力矣。有走不盡的路,有讀不盡的書,有做不盡的事,總須量精力為之,不可強所不能,自疲其精力。余少壯時多有不知循理事,多有不知惜身事,至今一思一悔恨。汝後人當自檢自養,毋效我所為,至老而又自悔也。
【第十九章】
訟非美事,即有橫逆之加,須十分忍耐,莫輕舉訟。到必不可已處,然後鳴之官司,然有從旁勸釋者,即聽其解已之可也。《訟卦》辭“中吉中凶”、“不克”等語,最宜三復,然究之作事謀始一語,則絕訟之本也。
【第二十章】
凡有必不可已的事,即宜自身出,斯可以了得,躲不出,斯人視為懦,受欺受詐,不可勝言矣,且事亦終不結果,多費何益?語云: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可省已。
【第二十一章】
積金積書,達者猶謂未必能守能讀也,況於珍玩乎?珍玩取禍,從古可為明鑑矣,況於今世乎?庶人無罪,懷璧其罪。身醫口食之外皆長物也,布帛菽粟之外皆尤物也,念之。
【第二十二章】
今人酷信風水,將祖先墳塋遷移改葬,以求福澤之速效。不知富貴利達自有天數,生者不努力進修,而專責死者之陰庇,理有是乎?甚有貪圖風水至傾其身家者,曷不反而求之天理也?可謂惑已。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節,說到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安可不覓善地以比化者?但善地是藏風斂氣,可蔭庇後人耳。必覓發達之地,多費心力以求謀,甚至損人利己,此最是傷天理事,切不可為。若無葬埋處,苟無水無蟻,亦可自愜矣。或聽堪輿家言,別遷移以求利達,是大不孝事,天未有肯佑者,尤切戒不可,切戒不可。
【第二十三章】
吾上世初無顯達者,叨仕自吾始,此如大江湖中,偶然生一小洲渚耳,唯十分培植,或可永延無壞,否則夜半一風潮,旋復江湖矣。可畏哉,可畏哉!
【第二十四章】
創業之人,皆期子孫之繁盛,然其本要在於一仁字。桃、梅、杏、果之實皆曰仁。仁,生生之意也,蟲蝕其內,風透其外,能生乎哉?人心內生淫慾,外肆奸邪,即蟲之蝕、風之透也,慎戒茲,為生子生孫之大計。
【第二十五章】
凡人為子孫計,皆思創立基業,然不有至大至久者在乎,舍心地而田地,舍德產而房產,已失其本矣,況惟利是圖,是損陰騭。欲令子孫永享,其可得乎?
【第二十六章】
祖宗積德若干年,然後生我們,叨在衣冠之列。乃或自恃才勢,橫作妄為,得罪名教,可惜分毫珠玉之積,一朝盡委於糞土中也。
【第二十七章】
釋氏云: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來世因,今生作者是。此言極佳,但彼雲前世後世,則輪迴之說耳。吾思昨日之前,而父而祖,皆前世也;今日之後,而子而孫,皆後世也。不有祖父之累,昔日之勤幼,焉有今日?乃今日作為,不如祖父之積累,可望此身之考終,子孫之福覆乎?是所當惕醒者。
【第二十八章】
余令新興,無他善狀,唯賑濟一節,自謂可逭前過,乃人揭我云:百姓不粘一粒,盡入私囊。余亦不敢辯,但書衙舍云:勤恤在我,知不知有天知;品騭由人,得不得,皆自得。今雖不敢謂天知,然亦較常自得矣。汝輩後或有出仕者,但求無愧於心,勿因毀譽自為加損也。
【第二十九章】
一部《大學》,只說得修身;一部《中庸》,只說得修道;一部《易經》,只說得善補過。修補二字極好,器服壞了,且思修補,況於身心乎?
【第三十章】
《易》曰:“聰不明也。”《詩》曰:“無哲不愚。”自恃聰哲的,便要陷在昏昧不明處所去,可惜哉!所以人貴善養其聰、自全其哲。
【第三十一章】
智術仁術不可無,權謀術數不可有。蓋智術仁術,善用之以歸於正者也;權謀術數,曲用之以歸於譎者也。正譎之辨遠矣,動關人品,慎諸!
【第三十二章】
才不宜露,勢不宜恃,享不宜過,能合蓄退遜,留有餘不盡,自有無限受用。阿瑩從人可羞,剛愎自用可惡。不執不阿,是為中道。尋常不見得,能立於波流風靡之中,是為雅操。
【第三十三章】
淡泊二字最好,淡,恬淡也;泊,安泊也。恬淡安泊,無他妄念,此心多少快活?反是以求濃艷,趨炎勢,蠅營狗苟,心勞而日拙矣。孰與淡泊之能日休也?
【第三十四章】
人要方得園得,而方圓中卻又有時宜。在《易》論圓神方知,益以易貢二字,易妙,變易以貢,是為方圓之時。稜角峭厲非方也,和光同塵非圓也,而固執不通非易也,要認得明白。
【第三十五章】
聖人教人一生謹慎,在非禮勿視四句;教人一生保養,在戒之在色三句;教人一生安閒,在君子素其位而行一章;教人一生受用,在居天下之廣居一節。
【第三十六章】
盤根錯節,可以驗我之才;波流風靡,可以驗我之操;艱難險阻,可以驗我之思;震撼沖折,可以驗我之力;含垢忍辱,可以驗我之量。
【第三十七章】
學者心之白日也,不知好學,即好仁、好知、好信、好直、好勇、好剛,亦皆有敝也,況於他好乎?做到老,學到老,此心自光明正大,過人遠矣。世間極占地位的是讀書一著,然讀書占地位,在人品上,不在勢位上。
【第三十八章】
事到面前,須先論個是非,隨論個利害,知是非則不屑妄為,知利害則不敢妄為,行無不得矣。竊怪不審此而自陷於危亡者。
【第三十九章】
決不可存苟且心,決不可做偷薄事,決不可學輕狂態,決不可做憊懶人。當至忙促時,要越加檢點;當至急迫時,要越加飭守;當至快意時,要越加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