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相關性青光眼

常見的用藥途徑有眼局部表面給藥和眼周組織內給藥(球後、球旁、結膜下注射)。具有潛在升眼壓效應的皮質類固醇是倍他米松、地塞米松和強的松龍,而氟甲松龍和甲羥孕酮較少有眼壓升高的危險。易感人群有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及其一級親屬,高度近視糖尿病,結締組織病尤其是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病理生理學研究表明,皮質類固醇誘導的眼壓升高是小梁細胞功能和細胞外基質改變並引起房水外流通道阻力增加所致。

基本介紹

  • 就診科室:眼科
  • 常見病因:不同程度的局部或全身使用了糖皮激素
  • 常見症狀:眼壓升高
  • 傳染性:無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診斷,治療,預防,

病因

不同程度的局部或全身使用了糖皮激素。

臨床表現

採用皮質類固醇治療出現眼壓升高最早可在用藥後1周內或可遲至數年出現眼壓升高。對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治療者必須定期觀測眼壓。可悲的是許多皮質類固醇青光眼患者往往因眼部的小問題長期套用激素而無任何警惕性。另外在中國市場上仍有含激素(地塞米松)的消炎眼藥水出售,醫師對紅眼患者長期給予此藥。
類藥物的處方,需要提醒患者有可能引起眼壓升高的危險,並囑咐患者需定期測量眼壓。皮質類固醇青光眼通常與開角型青光眼極相似,其臨床表現隨患者的年齡而不同,如果發生於嬰幼兒,可出現類似於先天性青光眼的表現,角膜直徑增大,呈霧狀水腫,後彈力層斷裂,視盤生理凹陷擴大。與此相反,成年人晚期可出現典型的青光眼性視盤和視野改變,而房角是開放的。個別病人可出現急性青光眼的症狀,但房角鏡檢正常,如為全身或雙眼套用皮質類固醇,則雙眼的眼壓升高,如為單眼滴用,則該眼的眼壓升高。

檢查

1.視野檢查。
2.眼壓計測量法。

診斷

1.有明確的眼局部或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史。
2.眼壓升高時間、幅度及視功能損害程度和糖皮質激素用量一致。
3.停用糖皮質激素後數天至數周眼壓恢復正常。
4.眼部可發現糖皮質激素所致的其他損害,例如後囊下型白內障
5.排除了其他繼發性開角型青光眼特別是葡萄膜炎繼發青光眼、色素性青光眼、剝脫綜合徵、房角後退性青光眼等。
在臨床上尚有一部分病例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停藥後眼壓仍可持續升高。有一部分病例儘管停藥後眼壓恢復正常,但由於長期高眼壓已遺留下了不同程度的視功能及視神經損害。這些病例則很容易和碰巧使用糖皮質激素的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相混淆。

治療

最重要是認識並儘早處理皮質類固醇性青光眼。任何採用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的患者,均需定期測量眼壓,關鍵在於預防。如若發現眼壓升高,應改用非甾體性抗炎藥物,儘量用較少可引起眼壓升高的激素類藥物,或改用對眼壓影響較小的類固醇激素如0.05%氟米龍(Fluorometholone,FML)1%甲羥松(Medrysone),停用長效作用的皮質類固醇激素,如地塞米松或潑尼松龍眼水。不應讓患者自行在市場上購買激素,醫師給患者開激素處方時,藥物量應儘量少些。一旦考慮為皮質類固醇性青光眼應立即停止皮質類固醇的使用,觀察數周后眼壓常可自行下降。如果眼壓一旦升高需用降眼壓藥物治療,因為無對抗皮質類固醇的眼藥。
較為難做決定的是慢性葡萄膜炎用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伴眼壓升高時,是否因皮質類固醇導致或因炎症本身引起的眼壓升高,通常此時應增大激素用量數天以抑制炎症反應,若隨著激素用量增加眼壓下降,則不是皮質類固醇反應者而多系炎症所致的眼壓升高;如果眼壓保持原水平或升高,則激素的反應可能因房水引流受阻或房水分泌增多所致,應及時將激素減量可減少滴藥次數或另用對眼壓影響較小的藥物。如仍需使用激素,應同時使用降眼壓藥物。
對於病程長停用皮質類固醇後使用抗青光眼藥物仍不能控制眼壓的皮質類固醇性青光眼,應採用濾過性手術。手術後為了控制炎症反應,防止濾道的瘢痕形成,仍可局部滴皮質類固醇,或結膜下注射,但需密切觀察眼壓情況。

預防

首先注意不要濫用皮質類固醇藥物,特別是對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患者及其子女,高度近視眼以及對皮質類固醇呈高敏反應者更應慎重。對於病情需要者,在使用皮質類固醇的同時,注意觀察眼壓,並選用對眼壓影響較小的皮質類固醇藥物,以防止發生皮質類固醇性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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