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藤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藤縣江口荔保護區域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南部,地處潯江下游,東鄰蒼梧,南接岑溪、容縣,西與平南毗鄰,北臨蒙山、昭平兩縣。藤縣江口荔為晚熟型荔枝品種,其果實大小均勻,果皮鮮紅美觀,肉質爽脆、清甜有蜜香,核小肉厚,種子多退化成醮核。

2016年3月31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藤縣江口荔”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藤縣江口荔
  • 產地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藤縣
  • 品質特點:果皮鮮紅美觀、肉質爽脆、清甜蜜香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384號
  • 批准時間:2016年3月31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特徵,內在品質特點,產地環境,地貌土壤,水文情況,氣候條件,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藤縣江口荔果實中大,平均單果重20克,扁圓形。果皮鮮紅色,果肩平,果頂渾圓;龜裂片中等,平坦或微隆起,排列較規則;裂片峰細且微尖突出,縫合線明顯。果肉蠟白色,肉厚,爽脆,清甜,有蜜香,汁中等,可食率71%;種核紅褐色,小核或部分焦核。

內在品質特點

藤縣江口荔可溶性固形物占比≧18%,總糖(以葡萄酸計)占比≧15%,總酸(以檸檬酸計)含量≦0.2克/百克,維生素C含量≧24毫克/百克。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產地環境

地貌土壤

藤縣江口荔種植區域屬華南丘陵區,山丘地植被豐富、土層深厚,土質適宜。種植區範圍內既有海拔30~50米的河谷地,也有低緩的壟崗,適宜江口荔發展種植的河谷坡地有一萬多公頃,其中河谷地帶土壤主要是花崗岩、紫色砂頁岩以及河流沖積物發育而成,旱地主要是酸性潮沙土、潮泥土、紅壤土、赤紅壤土、紅沙土、紫色沙泥土等,緩坡地主要是沙頁岩赤紅壤、沙頁岩紅壤、沙岩赤紅壤、花崗岩赤壤土、砂岩沙頁岩紫色土等,大部分土壤呈微酸性,土壤pH值在5.5左右,適宜藤縣江口荔的生長。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種植區

水文情況

藤縣江口荔保護範圍內有潯江、濛江河和北流河三大河流,支流、水庫分布在區域內各個地方,水資源總量較多。種植區周邊沒有大型工礦企業,水質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沒有人為污染,工業污染較少,是理想的工農業生產和生活用水源,有利於藤縣江口荔的種植。

氣候條件

藤縣江口荔保護區域地處北回歸線上下,屬南亞熱帶季風氣候,常年光、熱、雨資源非常豐富。年平均日照時數為1724小時,年平均氣溫約21℃,夏長(171天)且多雨,冬短(41天)無嚴寒,年無霜期約323天,年均降雨量約1472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4~9月,占降雨量的76%,冬季雨量少。溫度、光照、降雨等條件都適宜藤縣江口荔的的生長。

歷史淵源

藤縣江口荔原產廣西藤縣太平鎮江口村,俗稱江口荔枝。根據《藤縣誌》記載:“江口荔枝產於太平鎮江口村。有二百多年栽種歷史,為廣西優稀品種”。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1986年出版的《廣西荔枝志》根據江口荔枝獨有的品種特性將其取名為江口荔,書中記載:“200多年前江口村一婦女去廣東探親,帶回一株荔枝苗種植,因其果實品質優良,從此就傳下來”。
201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下發檔案給予“藤縣江口荔”登記持有人“藤縣水果技術服務中心”“三品一標”認證補貼資金5萬元,支持藤縣江口荔的種植髮展。

生產情況

2015年,藤縣江口荔保護產區保護面積3000公頃,產量4萬噸。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產品榮譽

1988年,藤縣江口荔被評為“廣西遲熟荔枝優良單株”第一名。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2003年,藤縣江口荔被授予“廣西優質產品”稱號。
2012年,藤縣江口荔再次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優良單株認定。
2016年3月31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藤縣江口荔”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19年9月10日,在農業農村部南亞熱帶作物中心、國家荔枝龍眼產業技術體系聯合主辦的“2019全國龍眼荔枝擂台賽”上,“藤縣江口荔”獲優質特色品種組銅獎。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藤縣江口荔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藤縣所轄寧康鄉大黎鎮太平鎮東榮鎮平福鄉古龍鎮和平鎮濛江鎮天平鎮藤州鎮新慶鎮象棋鎮嶺景鎮金雞鎮塘步鎮埌南鎮同心鎮等17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10°21′~111°12′,北緯23°02′~24°04′。

質量技術要求

藤縣江口荔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6-01-1848。
藤縣江口荔產地選擇嚴格執行國家農業部標準:NY 5023-2002 無公害食品 熱帶水果產地環境條件,種植過程執行國家農業部NY/T5174-2002 無公害農產品 荔枝生產技術規程,實行無公害化、標準化生產,產品質量對照行業標準,進行無公害生產認證。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1、產地選擇
藤縣江口荔屬菌根作物,適宜選擇微酸性,土層深厚,疏鬆透氣,排水好,有機質豐富的土壤。同時適宜在開闊向陽、避風寒的地段建園。有霜凍地區避免在西北方向及容易沉聚會冷空氣的低洼谷地建園。藤縣江口荔保護範圍內以微酸性的赤紅壤和河流沖積土為主,土壤pH值在5.5左右,且富含多種中微量元素,完全符合荔枝的生長發育要求。如太平鎮江口村荔枝園周邊土壤剖面測定結果:表土層pH值5.3,有機質含量1.83%,含氮0.104%,含磷0.033%,含鉀2.71%。適宜藤縣江口荔生長地的灌溉用水和環境空氣品質需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2、生產過程管理
藤縣江口荔生產者執行國家農業部NY/T5174-2002《無公害農產品 荔枝生產技術規程》,對生產中使用的農藥、肥料進行嚴格質量規範,施肥以有機質肥、生物肥為主,杜絕違禁農藥的使用,果園整潔衛生,無農藥瓶等有害物質,確保荔枝生產安全。
2.1、施肥管理
以有機肥為主,化學肥料為輔,有機肥、微生物肥、化學肥相配合,肥料的使用參照國家農業部NY/T 394-2000 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微生物肥料的使用參照國家農業部NY 227-1994 微生物肥料,宜採用營養診斷平衡施肥,根據園地肥力狀況和荔枝生長發育需要及時施肥。施肥部位在樹冠滴水線附近,有機肥宜溝狀深施,深度、寬度為40~50厘米;化學肥宜開溝淺施覆土,深度為10厘米左右、寬度為20厘米左右。
2.1.1、幼樹施肥
(1)基肥:定植前1~2個月挖穴施基肥。常規植穴為80×80×80厘米,每穴基肥施用量按腐熟有機肥、野生綠肥、雜草及土雜肥等50~100千克,過磷酸鈣1千克,土壤酸性大的果園加入生石灰0.5千克。
(2)追肥:定植後待第一次新梢老熟後萌發第二次新梢時開始追肥。一般採用“一梢二肥”。肥料養分配比:氮:磷:鉀=1:(0.3~0.5):(0.4~0.8)。一般第一年每次每株施肥量為尿素20~25克,或複合肥25~30克,或稀糞水2~3千克。第二年起施肥量相應提高,均比上年增加約50~100%。
2.1.2、結果樹施肥
一般生產50千克鮮果需施純氮1.2~3.5千克,五氧化二磷0.7~1.9千克,氧化鉀1.5~3.5千克,養分配比為:氮:磷:鉀=1:0.3~0.6:1~1.5,施肥以有機肥為主,全年施肥主要分三個時期。
(1)花前肥
秋梢老熟穩定、花芽分化前後一次施下,氮、鉀占全年施用量的25~30%,磷占全年施用量的30~40%。
(2)壯果肥
雌花謝後分1~2次施下,氮占全年施用量的20~25%,鉀占全年施用量的40~50%,磷占全年施用量的35~40%。
(3)促梢肥
采果後分2~3次施下,氮占全年施用量的45~55%,鉀占全年施用量的20~35%,磷占全年施用量的20~35%。
2.1.3、根外追肥
枝梢轉綠期、柚梢期、花期、幼果期等物候期,可採用根外追肥法施肥迅速補充樹體養分和預防缺素症,施用時間以早晨或傍晚為佳,施用部位以葉背為主。常用的肥料種類和濃度:尿素、磷酸二氫鉀0.2~0.5%,硼砂、鉬酸銨0.05~0.1%,硫酸鋅0.1~0.2%,以及國家批准生產其它葉面肥,施用間隔期7~10天。
2.2、修剪
荔枝幼樹一般培養主枝自然園頭形或多主枝自然半園頭形的樹形,主幹高度留40~60厘米,主枝均勻分布3~4條,每條主枝選留2~3條二級分枝,主枝距主幹40厘米左右,以上均如此。對於投產樹,如果過去整形不合理,要將過多的主枝、副枝鋸掉,寧開“天窗”不留過密枝。已經整形好的樹,用疏刪、短截、除萌、摘心等方法,合理剪除過密枝、蔭枝、弱枝、重疊枝、下垂枝、病蟲枝、落花落果枝、枯枝等,對衰老大枝可適當回縮。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3、花果管理
3.1、控冬梢促花
進行科學的肥水管理,促使優良秋梢適時老熟後不再抽生冬梢。如果荔枝抽生冬梢,可選用曬根、斷根、環割、環扎、人工摘除、化學藥物噴殺等其中的一種或幾種方法嚴格控制冬梢抽生,可使用控梢靈、殺梢靈等國家批准生產的植物生長調節劑。
3.2、防止沖梢
在花穗抽生3~5厘米時,用150~300毫克/千克的乙烯利+200毫克/千克的多效唑,混合噴霧,控制花穗上小葉的生長。
3.3、人工疏花
對花量大的品種,除了噴灑乙烯利、多效唑外,可人工摘除一部分側花或頂花,每穗留花量為1000朵左右。
3.4、疏果、保果
有花無果的枝梢要進行修剪處理,對於座果過多的果穗則要進行疏果,每穗留果數量依據樹勢、品種、結果母枝粗壯程度和葉片數來確定,每枝最多留20~30個正常小果。保果除了用正常的肥水管理調節外,可套用國家批准生產的植物生長調節劑保果。
3.5、套袋
荔枝果實採收前35~40天,全園殺蟲殺菌後,用專用套果袋套果。
4、病蟲害防治
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堅持以“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為主、化學防治為輔”的無害化治理原則,確保產品優質安全。主要防治霜疫霉病、蛀蒂蟲等病蟲。
4.1、農業防治
農業防治方法有多種,做好品種種植區域化,加強肥水管理提高樹體抗病蟲能力,保持園區生物多樣化和生態平衡,合理修剪,集中無害化處理病蟲枝葉、花、果等等。
4.2、物理防治
用誘蟲燈、誘蟲板等誘殺害蟲,設定防蟲網隔離、人工捕殺、果實套袋等辦法治蟲。
4.3、生物防治
優先選用微生物源、植物源生物農藥;使用化學藥物時選用對捕食蟎、蚜蠅和食蟎瓢蟲等天敵殺傷力小的殺蟲劑;人工釋放平腹小蜂、捕食蟎等天敵。
4.4、藥物噴殺防治
套用化學農藥防治病蟲,要嚴格按照無公害荔枝生產允許使用農藥規定執行,不得亂用。
5、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
根據藤縣江口荔的成熟度在果實充分成熟時(果皮基本轉紅)分期採收。採收過程避免機械損傷、曝曬。一般實行“短枝采果”,採收選擇晴天上午或陰天進行。採收後24小時內進行果品分級包裝和貯運保鮮。
6、生產記錄
生產過程要建立生產檔案,對種植品種、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產品收穫情況,農藥、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等進行登記管理。要全面記錄並妥善保存。
7、包裝
採用牢固、潔淨、無毒、無異味的紙箱、竹簍或泡沫箱作為包裝材料,包裝材料符合GB/T5737的規定。
8、貯存
鮮果的貯存地應陰涼通風、防曬、防雨、無毒、無異味、無污染源。嚴禁烈日曝曬或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腐敗變質、有異味的物品同倉庫存放。
9、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毒、無異味、無污染,並應有防曬、防雨設施。不得與有毒有害、有不良氣味的物品同批運輸。

專用標誌使用

藤縣江口荔專用標誌符合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標註制度。藤縣江口荔專用標誌的使用具體依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執行。
藤縣江口荔
藤縣江口荔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藤縣水果技術服務中心”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明確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藤縣江口荔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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