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虛構

藝術虛構是藝術創作的基本手法之一。指文藝家在創作過程中,通過豐富的想像對生活素材進行集中、概括、融合、改造、移植、補充,使塑造出來的藝術形象更典型、更真實,更能深刻反映生活的某些本質或規律。文藝是對現實生活的反映,而且是能動的反映,不是對生活的簡單摹寫和記錄,那樣反而會歪曲生活本質。文藝藉助虛構集中、概括了現實中的精萃,挖掘出了生活的本質,所以就具有更高的真實性。這就是虛構反而真實,照錄反而虛假的藝術辯證法。藝術虛構是把生活原型升華為藝術型典,變生活真實為藝術真實不可缺少的中介,是實現現實美、現實醜轉化為藝術美的必要途徑。藝術虛構是建立在文藝家豐富生活經驗和認識生活發展規律基礎上的,它的真實程度,取決於文藝家生活閱歷的豐富程度和對生活本質的認識深度,還取決於文藝家的藝術表現力。在宣傳工作中,藝術虛構主要運用於文藝宣傳形式中,而其它形式尤其是新聞形式的宣傳則不允許藝術虛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藝術虛構
  • 外文名:Artistic fiction
  • 類別:創作手法
  • 實現過程:想像、聯想、構想、推理等
意義,類型,

意義

現實主義藝術創作中,藝術虛構對於藝術的典型化具有重要意義。因為藝術不能照抄生活現象,而是必須對生活素材進行加工、改造、集中、概括,創造出能夠反映生活本質的典型形象,這個過程就必須藉助於藝術虛構。正是通過虛構,藝術家將自在的“第一自然”幻化為自為的“第二自然”,將現實中的生活假象幻化為藝術中的生活真象,將原始狀態的非本質的偶然的現象幻化為集中體現出本質的必然的現象,從而創造出比普通的實際生活更真實,更有普遍性的藝術典型。由此決定了藝術虛構不是憑空編造,不是故弄玄虛,而是必須受生活邏輯的制約;藝術虛構不能同藝術真實相背離,而是必須以藝術真實為目的。通過虛構所得到的,不是遠離真實,而是比生活事實更加真實的藝術真實。
魯迅說得好:“藝術的真實非即歷史上的真實,我們是聽到過的,因為後者須有其事,而創作則可以綴合,抒寫,只要逼真,不必實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據以綴合,抒寫者,何一非社會上的存在,從這些目前的人,與事,加以推斷,使之發展下去,這便好象預言,因為後來此人,此事,確也正如所寫。”
在成功的現實主義創作中,藝術虛構總是與藝術真實辯證統一在一起的。藝術真實就是在虛構形式中以現象形態表現出來的本質真實。要想寫出典型形象,一般說既不能沒有真實,也不能沒有虛構。虛構而不真實,或真實而沒有虛構,都要不得。不真實的虛構是對本質真實的歪曲,是對生活規律的背離。這是虛假的藝術。沒有虛構的真實是自然主義的真實,是缺乏典型化的低級的真實。這是把藝術真實降低為生活事實。要想做到藝術虛構與藝術真實的完美融合,藝術家必須具有豐富的生活閱歷和洞察生活本質的能力,還必須具有豐富的藝術想像力和敏銳的藝術感受力。

類型

藝術虛構可以具有不同的類型。一種類型是將生活中己有的現象進行綴合、連線,變幻它們的次序、形狀、結構,或者將友愛的兄弟構想為誓不兩立的仇敵,但虛構的結果卻是更符合生活本身的內在規律,以便達到更高的藝術真實。另一種類型是依據生活邏輯,構想出世界上根本不曾有、也不可能有的事物、人物、場景,如《西遊記》中的孫悟空、豬八戒,《神曲》中的地獄、天堂,《紅樓夢》中的通靈寶玉等等。這樣的虛構所得到的完全是“幻中之真”,卻同樣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還有一種類型是報告文學或其他紀實文學中的虛構。在這裡,藝術家必須在保證所寫對象根本真實的前提下,在必要時對某些不可能實察而又為藝術所必需的細節加以合理的推想,如人物的某些心理活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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